买卖合同中买方整改设备后不能以未验收为由拒付货款但可扣减合理维修费-桐城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0881民初8363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3年10月20日,安徽某公司作为需方与供方沧州某公司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约定安徽某公司从沧州某公司购买刮板机和斗提机,价款为395000元,交货时间及地点:合同生效后60日内发货,收货地址某省某市(某钢铁厂内)。设备发生质量问题,需方应及时联系供方,供方应该在24小时内解决或更换;未解决时需方可直接更换其他厂家设备,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结算方式:合同生效后需方付30%定金,发货前付30%发货款;等业主验收合格后再付30%验货款,余额10%为质保金(设备运行12个月或货到现场18个月后付清)。2023年10月23日,双方签订技术协议。安徽某公司支付了100000元和137000元(合计237000元),2023年12月14日,沧州某公司发货至某钢铁厂内,安徽某公司工作人员赵某军签收。2024年期间,沧州某公司业务员秦某多次微信催要余款。2025年1月10日,赵某军在微信中提出设备存在质量问题,要求解决,秦某回复"给了钱再说吧"。2025年7月,安徽某公司与某建筑安装施工队签订整改合同,支付10万元,其中涉及沧州某公司设备的维修费为37200元。2025年9月,沧州某公司起诉要求支付剩余158000元货款及利息。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安徽某公司要支付沧州某公司120800元(158000元扣减37200元维修费),但沧州某公司要自己承担诉讼费448元,且拿不到一分钱逾期利息。
三、遇到类似纠纷该怎么做?关键三点要记牢!
这个案子特别典型,很多做生意的朋友都可能遇到类似情况:货发了,钱没结清,对方却说"业主没验收"或者"设备有问题"。法院的判决其实告诉我们三个血泪教训:
第一,别拿"业主没验收"当挡箭牌,尤其你自己都动手修了!
合同里写"等业主验收合格再付款",安徽某公司就一直拖着不给剩下的15.8万元。但法院发现:人家业主急着用设备,安徽某公司自己找了第三方整改,还付了3.7万元维修费。这就等于变相承认设备能用——你都敢自己修了,还说没验收?所以法院直接判"验收款必须付"。提醒您:签合同时如果写"等第三方验收",一定要加个期限(比如"3个月内未验收视为合格")。对方拖着不验收还自己修设备的,赶紧录音、留微信记录,这些都能当证据告他!
第二,质保金不是"赖账保证金",最晚18个月必须吐出来!
合同约定质保金"设备运行12个月或货到现场18个月后付清",货物2023年12月就到了现场,到2025年9月起诉时早超过18个月。安徽某公司还拿"没验收"当理由?法院根本不认——质保期有死线,到期不付就是违约!您要注意:签合同时一定要明确质保期起算时间(比如"货到现场次日"),到期后哪怕对方耍赖,您也能直接拿着送货单去法院告。
第三,质量问题要"24小时内响应",嘴上说"给钱再说"等于白送维修费!
最冤的是沧州某公司:2025年1月对方微信提质量问题,业务员回了句"给了钱再说吧",结果法院直接扣了3.7万元。为啥?合同白纸黑字写"供方24小时内解决",你拖着不修,人家找第三方修的合理费用就得你买单。但法院也划了红线:安徽某公司得证明维修费真实合理(他们提供了合同和付款记录,所以3.7万元全认了;要是乱开价,法院照样不认)。教您一招:
- 如果是卖方,收到质量问题通知24小时内必须响应!哪怕先派个人去看看,微信留个"明天派人检修"的记录,也比冷处理强。
- 如果是买方,维修前务必书面通知卖方(微信、邮件都行),并保留维修合同、付款凭证——像安徽某公司这样有完整证据链的,法院才会支持扣款。
最后划重点:做生意别学沧州某公司"货到手就躺平",也别学安徽某公司"拖字诀赖账"。合同条款要写死(比如验收期限、维修响应时间),日常沟通全留痕(微信别删!),真出问题早点找专业律师介入。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但也不会让老实人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