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约定先开票后付款的逾期利息从开票日算起-宜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0811民初4752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1年5月21日,安徽某有限公司以1064965.55元的中标价格中标"宜秀区某龙山镇永林居委会2021年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2021年6月1日,安徽某有限公司与安庆市宜秀区某龙山镇人民政府签订《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签约合同价1064965.55元,工期为40日历天;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部门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7%,余款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余款(工程款支付前,承包人需按审定金额出具工程发票,以上资金均不计息);合同保修期为1年。2021年11月22日,案涉工程竣工验收。2021年12月28日,双方审核确认案涉工程总价款为1051097.13元,后政府共计支付工程款751097.13元。安徽某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开具了余下300000元工程款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政府至今未支付。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政府必须向安徽某有限公司支付30万元工程款,但利息只能从2024年2月19日(开票日)开始计算,而不是公司主张的从2022年1月1日开始算。也就是说,虽然工程早在2021年底就验收完了,但因为公司2024年才开发票,所以只能从开发票那天起算利息。
三、案例的核心观点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一个非常关键的道理:建设工程合同里如果白纸黑字写了"先开发票,后付款",那么欠款的利息就得从你开发票那天开始算,而不是从工程完工或验收那天开始算。
很多包工头和施工企业老板都有个误区,以为:"工程都验收完了,钱就应该马上给我,不给就该从验收那天开始算利息。"但这个案例血淋淋地告诉你:合同说了算! 如果你签合同时没注意"先开票后付款"这条,又拖了很久才开发票,那你就得自己承担损失的利息。
给大家几点救命建议,避免重蹈覆辙:
1. 签合同前必须当"细节控"
很多人急着接工程,合同看都不看就签字。记住:付款条款是命根子! 一定要重点看"付款条件"这一条,特别注意有没有"工程款支付前需出具发票"这类表述。如果有,就要明白:钱不是验收完就能马上拿到,必须先开发票!
2. 工程验收后"发票要像催命符"
案例中公司2021年底工程就验收完了,却拖到2024年才开发票,白白损失了两年多的利息(按30万算,光利息可能就损失好几万)。正确做法是: 工程验收合格、审计结果出来后,立刻按合同要求开具发票。开票越早,万一对方拖欠,你能早点开始计算利息。
3. "先开票"不等于"白干活"
有人担心先开发票有风险,怕开了票对方不给钱。其实完全不用担心!开发票只是启动付款程序的"钥匙",不是放弃收款权利。 案例中公司开了票,法院照样判政府必须付款,只是利息起算点变了。不开票反而会让自己在法律上站不住脚。
4. 政府项目≠铁饭碗
很多老板以为:"是政府工程,肯定不会拖欠。"这个案例就是当头一棒!即使是政府项目,也会拖欠工程款。 所以该走的程序一步都不能省:按合同开票、书面催款、保留证据,一个都不能少。
5. 发现代价太高?现在改还不晚!
如果你正在做的工程还没验收,赶紧翻出合同看看付款条款。如果约定"先开票后付款",等验收合格后10天内必须开票。如果已经验收完但还没开票,今天就去开! 拖一天就少一天的利息。
最后敲黑板: 签合同时多花10分钟看清付款条款,可能帮你省下几万块利息;工程验收后及时开发票,能让你的"血汗钱"早点生出"利息钱"。做生意讲诚信很重要,但学会保护自己的钱袋子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