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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费被拖欠时未出资股东也得赔钱-方城劳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方城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1322民初7730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被告姜某是河南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赵某是该公司股东。两人约定在2018年8月31日前分别出资1800万元和1200万元,但至今都没实际出钱。原告闫某在2019年3月28日至2023年10月期间(共54个月),经公司财务负责人柯某安排,在该公司当厨师。2019年5月8日至2023年7月1日,闫某陆续收到公司工作人员的12笔转账,合计13.6万元(例如:2019年5月8日周某微信转6000元、2020年10月9日周某分两次转1.8万元并备注“5、6、7月工资”等),公司承认这些是支付给闫某的工资。
公司辩称2019年4月至2021年2月期间工资已降到每月3000元,但只提供了一条无日期的微信聊天记录(内容提到“方某工资本来比你们高1000,不能一样”),无法证明具体时间,也没证据显示曾告知闫某降薪。
法院最终判决:

  1. 河南某公司10天内支付闫某劳务费18.5万元,并从起诉日(2025年10月21日)起按年利率3%付利息,直到钱还清;
  2. 姜某、赵某作为没出钱的股东,要对河南某公司“还不上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比如公司只有10万元,还欠8.5万,则姜、赵两人得补这8.5万)。

三、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办?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打工要钱时,不仅公司要赔,没掏够本钱的老板也得“兜底”!很多人以为“公司欠钱,找公司就行”,但法官明确说了:如果股东自己都没按约定出钱,你就能直接找他们个人要钱!具体怎么操作?记住3个关键点:

1. 留证据!别等老板赖账才后悔

2. 查老板“有没有真出钱”,这是你的“杀手锏”
很多人不知道:公司注册时,股东要写明“什么时候出多少钱”(比如本案姜某写“2018年出1800万”)。如果他们没出钱,你就能告他们个人!

3. 别被“要先仲裁”忽悠,劳务费直接告!
公司常甩锅:“这是劳动纠纷,得先去劳动局仲裁!”——错! 本案法官直接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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