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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主责方也能获赔40%!-永修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7 永修律师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今天给大家解读一个真实的交通事故案例。很多人以为自己是事故"主要责任"就拿不到赔偿,但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即使是主责方,只要证据充分,也能获得合理赔偿!下面我用大白话讲清楚,帮大家避免踩坑。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赣0425民初2109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4年6月5日,胡某驾驶两轮电动车与王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胡某受伤,两车受损。永修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胡某负主要责任,王某负次要责任。2024年6月5日胡某被送往永修县某医院治疗,医嘱建议转上级医院,于2024年6月6日转入南昌大学某医院治疗,2024年6月30日出院,住院24天,出院医嘱载明回家注意休息,吸入用布某混悬液1支+生理盐水,雾化吸入,建议全休3个月。2025年4月23日胡某再次入院,进行暂时性气管切开手术。

2025年8月26日鉴定为八级伤残,2025年9月25日鉴定需装配电子喉(费用33,250元)。另查明,胡某父亲已74岁,有3个子女。

法院判决结果

  1. 保险公司赔偿胡某265,417.41元;
  2. 王某个人赔偿胡某3,993.38元;
  3. 驳回胡某其他请求。

三、关键经验:遇到类似事故怎么办?

1. 别被"主责"吓住!责任比例可以谈

很多人一看到事故认定书说自己是"主要责任"就放弃索赔,这是大错特错!本案中胡某负主责(70%),但法院仍判王某(机动车方)承担40%赔偿责任。为什么?

2. 这3类费用最容易被保险公司"砍掉",必须提前准备证据

保险公司常以"不合理"为由拒赔,本案中胡某差点损失近10万元!

费用类型 保险公司常见借口 胡某胜诉关键证据 你的操作指南
非医保用药 "要扣15%" 法院判非医保部分由王某个人承担 ✅ 保留所有购药发票+医嘱
辅助器具费 "还没买不能赔" 电子喉鉴定报告证明是必需品 ✅ 及时做辅助器具鉴定(别等买完)
营养费 "医嘱没写加强营养" 凭营养品发票按2204元直接认定 ✅ 买营养品留正规发票

💡 重点提醒:本案中胡某的电子喉还没买,但法院直接支持了33,250元!因为鉴定证明这是"日常生活必需品",避免以后再打官司。记住:必要辅助器具费哪怕没实际发生,也能索赔!

3. 精神抚慰金不是"主责"就没份

保险公司说"你主责过错大,精神抚慰金不给",但法院仍判赔4000元。关键点

4. 2个致命细节让赔偿少拿5万+

胡某差点因这两个低级错误吃亏:

终极处理指南

  1. 事故现场
    • 用手机拍全景照片(包括刹车痕、车辆位置);
    • 找目击者要联系方式(比监控录像更管用)。
  2. 治疗阶段
    • 每次开药让医生写清楚"必要性"(如本案雾化器医嘱);
    • 营养品/护理用品只买医院附近药店,留正规发票。
  3. 起诉前
    • 必做2个鉴定:①伤残等级 ②后续治疗费(别信"等康复再鉴定");
    • 计算赔偿时按最新标准(本案按2024年新标准47,514元/年算,比旧标准多拿2万)。

🌟 最后叮嘱:本案最值得学的是——即使保险公司已垫付1.8万元,胡某仍获赔26万+!因为:

  • 非医保用药让司机个人赔
  • 辅助器具费提前锁定
  • 被扶养人费用没遗漏
    下次出事故记住:不要急着和保险公司签协议!先问清楚这3点再决定。

(本文根据真实案例改编,为保护隐私已隐去敏感信息。具体案件请结合当地政策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