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自身疾病治疗费不获赔偿-安义县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赣0123民初1422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安义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4年5月28日16时52分,在安义县高新技术产业园迎宾大道与孙滤城东路交叉路口,李某驾驶渝AA小型普通客车由西往南右转弯通过交叉路口时,与刘某骑乘两轮电动车由西往东直行时发生碰撞,致两车受损、刘某身体受伤。2024年5月31日,公安机关作出第3601234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负全部责任,刘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刘某于事故当天至2024年5月30日在安义县某医院进行住院治疗2天,又于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25日在江西省某医院进行第二次住院治疗26天。其第二次入院诊断为:1.慢性肾脏病5期;2.腹膜透析;3.腹膜透析相关性腹膜炎;4.眼睑裂伤;5.耳廓挫伤;6.脑震荡;7.膝部挫伤;8.手擦伤。出院诊断包含多种疾病,其中部分与交通事故相关,部分为刘某自身疾病。为此,刘某花费医疗费等共计32548.22元,某财保重庆市分公司已为其垫付医疗费10000元。
本案审理过程中,某财保重庆市分公司向法院申请对刘某的非关联医疗费进行鉴定,法院委托安义某法医学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该鉴定机构于2025年8月10日作出鉴定意见:刘某因车祸受伤伴自身具有慢性肾衰疾病,治疗过程产生的医疗费中有部分非外伤关联医疗费,该费用约14317.24元。
另查明,事故车辆渝AA***小型普通客车登记的所有人为李海民,与李某系父女关系。该车在某财保重庆市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第三者商业责任保险。
判决结果:
- 某财保重庆市分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付刘某16646.47元;
- 某财保重庆市分公司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付刘某2750.98元;
- 驳回刘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 案件受理费148元,由李某负担144元,刘某负担4元;鉴定费1200元由李某负担。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以达到提示遇到类似纠纷的当事人该如何处理的效果
核心提示:交通事故中治疗自身疾病的费用,保险公司有权不赔,但与事故直接相关的合理损失必须全额赔偿!
生活中,很多人以为"只要出了车祸,所有医疗费都该对方赔",这个想法可要不得!刘某的案子就给我们上了一课:他本身患有慢性肾衰竭,在治疗车祸外伤时也一并治疗了肾病,结果1.4万多元的"非关联医疗费"没拿到赔偿。但法院同时支持了他与事故直接相关的全部损失。
如果您遇到类似情况,记住这5点关键操作:
1️⃣ 住院治疗时主动要求医生区分"事故伤"和"老毛病"
刘某住院28天,保险公司想按比例(47%)缩减住院天数,法院为什么没支持?因为住院本身是必要的!即使同时治疗两种病,只要医生在病历中写明"车祸导致眼睑裂伤、脑震荡需住院",这部分天数就该全额计算。
👉 行动指南: 住院时主动对医生说:"请在病历中注明哪些症状是车祸造成的",要求分开记录用药清单。
2️⃣ 车辆维修费光有收据不行,必须"三件套"
刘某主张电动车维修980元,但只提供手写收据,法院直接砍掉近一半,只认500元!因为收据不能证明真实损失。
👉 行动指南: 事故后立即做三件事:
① 用手机拍车辆受损全景+细节照;
② 到正规修理厂开《维修清单》(写明更换零件和工时费);
③ 索要加盖公章的增值税发票(不是普通收据!)。
3️⃣ 误工费索赔别怕"没工资流水"
刘某经营门窗店没提供收入证明,但法院按当地服务业平均工资判了3666元。法律明确规定:即使没固定工作,也能参照同行业工资标准索赔!
👉 行动指南:
✔️ 个体户:提供营业执照+停业证明(如本案刘某妻子注销店铺的记录);
✔️ 打零工:找3位工友写证言+微信转账记录;
✔️ 退休人员:若实际劳动,提供雇佣协议+银行流水。
4️⃣ 保险公司说"你治老毛病了"怎么办?
保险公司最常用借口就是"你花了冤枉钱"。本案中,某财保公司申请专业鉴定确认了14317元非关联费用,法院依法扣除,但拒绝按比例缩减住院天数——因为住院是整体行为,不能像切西瓜一样分两半!
👉 行动指南:
✅ 如果保险公司质疑医疗费,要求他们书面申请鉴定(像本案一样走正规程序);
❌ 别轻信对方说"我们内部算好了",坚持要求出示鉴定报告;
💡 关键原则:治疗必要性归医院管,费用合理性归鉴定机构管,保险公司不能自己当裁判!
5️⃣ 全险≠万事大吉,关键看"免赔条款"
李某以为"买了全险就不用赔钱",结果倒赔了1344元(144元诉讼费+1200元鉴定费)。因为保险合同明确约定:诉讼费、鉴定费等间接损失不赔!
👉 行动指南:
⚠️ 买保险时重点看"责任免除"条款(通常小字印刷);
⚠️ 转账时备注"保险费"而非"全险";
💡 即使对方有保险,事故后也要留存对方身份证、驾驶证、保单照片,避免理赔扯皮。
最后提醒: 2024年新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2条新增要求——保险公司收到索赔材料后10天内必须答复。如果您像刘某一样多次变更诉求,反而可能延误理赔。建议:
① 事故后先做伤情鉴定;
② 凭鉴定报告+完整票据一次性算清总损失;
③ 起诉前通过"道路交通事故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申请调解(安义县已上线该系统)。
记住:法律保护的是合理损失,不是所有花销!保留好每一张发票、每一份病历,既不让对方钻空子,也避免自己吃亏。遇到纠纷别慌,按证据链条一步步来,您的合法权益才能稳稳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