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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货款不还?有聊天记录和清单法院照判-嘉禾县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嘉禾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1024民初1397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17年5月4日,刘某到嘉禾县某装修店购买了550元吊顶材料,双方由此认识。2017年7月1日,刘某再次找该店采购,约定由装修店提供吊顶材料(包括白板、花边、角边、中板等),刘某支付货款。刘某分两次拿货,总价6731元,优惠后为6671元。装修店按约定交货后,刘某一直没付钱。从2017年7月9日起,装修店通过微信和电话反复催款,但刘某总找借口推脱,始终不给钱。

法院最终判刘某在判决生效后15天内,把6671元货款全部付给嘉禾县某装修店,还要承担50元诉讼费和400元公告费。如果刘某拖着不付,还得额外加付利息。

三、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办?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你卖东西给人,对方赖账不给钱,但你手里有证据,法院照样能帮你追回来!很多街坊邻居觉得“小钱不值当打官司”,或者担心“对方跑路了就没办法”,但看完这个案例,你该明白三点:

  1. 欠条不是必须的,聊天记录+送货单就是铁证!
    原告没让刘某打欠条,只留了微信聊天记录(比如催款截图)和材料清单。法院一看就认:这些证据能证明“你卖了货、他没付钱”。所以以后做生意,哪怕对方是熟人,也要随手拍个送货单、留个微信对话。别小看手机里的记录——现在法院都认这个!

  2. 对方玩失踪?照样能赢官司!
    刘某收到法院传票却躲着不出庭,结果法院直接判他败诉。法律上这叫“放弃答辩权”,等于自己认输。如果你催债时对方装死、换号码,别慌!赶紧去法院起诉,公告一登(比如报纸上登几天),就算他看不见,判决照样生效。

  3. 小金额也值得维权,成本比你想象的低!
    本案才6000多块,有人可能想“请律师太贵”。但你看:诉讼费才50元(败诉方出),公告费400元(法院统一收),加起来不到500块。而装修店老板坚持追了8年,最终连本带利拿回钱。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早起诉早解决,拖得越久对方越可能转移财产!

给普通人的行动指南:

最后提醒:法律是讲证据的“公平秤”,不是“和事佬”。只要你证据扎实,别说6000块,600块也能告赢。下次遇到欠钱不还,别忍气吞声——留好证据,直接去法院立案,这才是普通人最硬的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