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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鱼池承包费会被法院强制执行并赔偿损失-安乡县律师渔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安乡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渔业承包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721民初887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胡某村民委员会于2022年1月17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一致通过《关于胡某村鱼池承包款清理延包的决定》。决定内容:对本村鱼池2022年以前所欠承包款和自2022年起至2024年延包三年的承包款进行结账,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承包价款统一按每年每亩90元收取。下发通知后,2022年1月23日至2022年3月23日为农户自主结账期,过期将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被告桑某承包了胡某村滩涂水域芦席湖、曾某地段早年由村集体全民开挖的精养鱼池29.33亩至今,该水域不属于农村家庭承包的范围。根据村委会财务账目显示,桑某2021年前拖欠精养鱼池承包款14467元、2022年拖欠精养鱼池承包款2639元、2023年拖欠精养鱼池承包款7332.5元、2024年拖欠精养鱼池承包款7332.5元(2023年及2024年按250元/亩/年),两项共计31771元。现被告桑某承包的上述29.33亩精养鱼池,属于村委会决定中需结账的农户。胡某村民委员会向桑某送达通知后,桑某置之不理,且继续占用鱼池。

法院判决结果:
法院判令桑某在判决生效后5天内,向胡某村民委员会支付鱼池承包款31771元,并赔偿2025年非法占用鱼池期间的损失5572元。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一句话:拖欠村集体鱼池承包费不交,法院会强制你掏钱,还要额外赔损失! 很多老百姓觉得“鱼池我用了这么多年,拖点钱没啥”,但法院明确说了:占着村里的水面不交钱,就是违约,村委会告到法院,你必输无疑。

如果您是承包鱼池的农户,遇到类似情况该咋办?

如果您是村委会成员,管理集体鱼池要注意啥?

最后提醒您:鱼池承包是常见事,但钱的事最容易闹僵。对农户来说,拖一天多一天风险;对村委会来说,依法管理才能护住集体“钱袋子”。遇到纠纷别硬扛,早点协商或找乡镇司法所帮忙,真走到法院那一步,输赢早有定数——毕竟,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