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欠款未约定逾期损失法院不支持 - 华容律师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623民初2350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17年4月至12月期间,李某在华容县某架管、某租赁部租赁钢管等物品,用于湖南省某市工业园及湖南省某市某镇的工地,李某支付了部分租金。2018年6月2日,双方进行结算,李某出具书面凭证,主要内容为:今欠到某租赁部塔租金(某工业园)工地共人民币贰拾万贰仟元整,(20)17年古历前已付肆万元整,下欠人民币壹拾陆万贰仟元整。后经催收,李某未支付剩余162000元租赁费。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李某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向华容县某架管、某租赁部支付租赁费162000元;但驳回了要求支付逾期付款损失(比如利息)的诉讼请求。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
这个案子的核心是:欠钱要还,但没写清楚“逾期要赔多少”就不能多要钱。
很多老百姓觉得:“对方欠我钱不还,拖了这么多年,总该多赔点利息吧?”但法院说:不行!为什么呢?
- 原告(华容县某架管、某租赁部)能拿回162000元欠款,是因为李某亲笔写了欠条,证据确凿。
- 但原告要的“逾期损失”(从2018年拖到2025年的利息),法院没支持,关键原因就一句话:双方在租钢管时,根本没约定“如果迟付钱要赔多少”。就像你借朋友1000块钱,只说“下月还”,没提“超期一天罚10块”,那拖一年后你也不能突然要对方赔300块利息。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记住3个保命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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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打欠条时,必须写清“逾期咋办”!
- 别只写“欠162000元”,要加一句:“如逾期支付,按每天万分之五付利息”或“参照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损失”。
- 例子:李某写的欠条只写了欠款金额,没提超期后果,结果原告白丢了5万多“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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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款留痕,像留命一样留证据!
- 每次催钱,用微信、短信或书面通知,写明“请于X日前付清162000元,否则将按约定追偿损失”。
- 本案原告催过但没留证据,法院说“你没证明对方该赔损失”,所以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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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拖!欠款3年内赶紧告!
- 租赁纠纷诉讼时效是3年(从约定付款日算起)。本案欠款从2018年拖到2025年起诉,差点超期!
- 如果对方赖账,哪怕金额小(比如1万块),也马上发书面催告,否则法院可能因“过期”不受理。
最后提醒:
- 欠条不是“写了欠钱”就完事!一定要写清付款时间、逾期责任,否则就像只带半把钥匙——门能开,但锁不上损失。
- 遇到纠纷别慌,先翻合同/欠条:如果没写逾期条款,老老实实只要回本金;如果写了,拿着证据直接去法院。
(注:文中人名、企业名均按司法惯例匿名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