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货款拒不支付?法院判决必须全额追回-洞口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525民初2182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洞口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原告A某公司是做农牧产品销售的。2025年4月7日,周某向A某公司买生猪,预付了5000元定金。2025年4月8日,A某公司把生猪装车发给周某,总货款是240325元。发车前,A某公司的工作人员肖某要求周某先付货款,周某付了85325元,但之后周某说要先发货再补钱,A某公司同意后就把生猪发走了。2025年4月8日晚上7点50分,周某转给A某公司30000元,还用微信发了转账凭证给肖某,并留言“还差12万”。肖某回复问“明天上午几点可以补齐,周总”,周某说“中午”。后来A某公司多次催款,周某在4月15日又付了5000元,但还欠115000元没给。4月20日上午10点多,肖某发微信催:“请今天帮忙把4月8日装猪剩下的115000元货款转给我们公司,谢谢”,周某下午1点多回:“还要过几天,肖总”。之后A某公司再催也没结果,只好去法院告他。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周某必须在判决生效后15天内,把欠A某公司的115000元货款全部付清,还要承担2600元的案件受理费。如果周某拖着不给,还得额外付利息。
三、案例的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核心就一句话:拖欠货款别想赖账,法院会全力支持卖家追回! 很多人以为,买卖中对方拖着不给钱,自己只能干瞪眼。但本案清楚地表明:只要证据齐全,法院一定会判对方老老实实把钱付清。为啥?因为法律白纸黑字写着——你买了东西,就得付钱;不付就是违约,必须承担责任(《民法典》第579条和628条就是依据)。
那么,如果你也遇到类似情况(比如买家欠钱不给),该怎么处理?作为律师,我给你三条接地气的建议:
- 交易时“留痕”比啥都重要:别嫌麻烦,用微信、短信或简单合同把金额、时间、双方名字写清楚。像本案,A某公司就靠微信聊天记录赢了——周某自己说“还差12万”,这等于白纸黑字认账。记住:口头说说等于没说,转账凭证、聊天截图就是你的“护身符”。
- 催款要“勤快+留证”:发现对方拖款,马上发微信、短信催,别怕当“讨债鬼”。催的时候写明欠款金额和日期(比如“4月8日货款还差115000元”),并保存所有记录。本案中,A某公司多次催收的微信成了关键证据,法院一看就采信。
- 真赖账?直接去法院告他:如果催了还是不给,别犹豫,赶紧起诉。本案被告周某连法庭都不来,结果法院直接缺席判决——他输得更彻底!费用也不高(本案才2600元诉讼费),但能拿回血汗钱。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早行动早安心。
最后提醒:买卖是信任,但别用感情代替证据。该签的字、该留的记录,一步都不能少。遇到纠纷别慌,按上面三步走,你的钱大概率能追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