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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全责方未投保交强险必须全额赔偿损失-隆回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3 隆回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湘0524民初5085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5年2月19日8时36分许,被告邹某驾驶无号牌四轮电动车从隆回县城东某往某学校行驶,途经隆回县桃花路廖阿桥路段左转弯时,与由北往南原告周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周某受伤、两车受损。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邹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禁止在危险路段掉头的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周某无责。邹某的车无号牌、未注册、未投保交强险。周某受伤后在隆回县某医院住院19天,诊断为左足舟骨骨折、骰骨骨折等多处损伤,花费医疗费8036.27元;经司法鉴定,误工期120天、护理期60天、营养期60天,鉴定费1600元;邹某垫付了2350元医疗费。
法院判决:邹某赔偿周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实际损失共计36968.35元;驳回周某关于后续医疗费(未实际发生)、车辆损失维修费(无证据)等其他请求。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以达到提示遇到类似纠纷的当事人该如何处理的效果
这个案子说透了一个关键点:交通事故中,如果对方全责且没买交强险(比如车没牌照、没投保),对方必须自己掏腰包赔你全部合理损失,一分不能少!
为什么这么说?

但周某也吃了亏:他索赔的4万多元里,有5000多元没拿到!原因很简单:索赔不是靠“说”,得靠“证”

给你的3条保命建议(遇到事故照着做):

  1. 第一时间“留证据”比“吵道理”重要100倍!

    • 现场马上报警,让交警出《责任认定书》(这是后续索赔的“命根子”)。
    • 医疗费、交通费、修车费的每一张发票都要收好,后续治疗费等实际花了再另案起诉。
    • 如果伤得重,出院后立刻做司法鉴定(选正规机构),明确误工/护理/营养天数,别信“预计2000元”这种虚数。
  2. 索赔项目要“脚踏实地”,别想“一步登天”:

    • 误工费:拿工资条、银行流水最管用;要是干零活,村委会证明+活儿照片也行,但合同千万别涂改!
    • 车辆损失:修车前先拍照,拿4S店或修理厂的定损单,没证据法院直接驳回。
    • 后续费用(如二次手术):等真正花钱后保留发票,这次没花就别硬写进诉状。
  3. 对方耍赖不赔?三招逼他乖乖掏钱:

    • 起诉时同步申请财产保全(本案中冻结了邹某3个银行账户),让他躲无可躲。
    • 如果对方车没保险,直接主张“交强险限额内优先赔”(本案法院就是这么判的),别被他“我没钱”忽悠住。
    • 记住:诉讼费、保全费最终由败诉方担,你垫付的2350元医疗费也能抵扣,别怕“打官司贵”。

最后提醒: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证据是王道,交强险是底线。对方全责却装死?别慌!只要证据齐全,法院会让他连本带利赔。但千万别学周某——该留的证据不留,不该要的钱硬要,白白损失5000多元。遇到类似情况,保存好每一张小票,该鉴定时别犹豫,你的权益,法律一定撑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