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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超200mg 100ml必被判刑-攸县律师危险驾驶罪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7 攸县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危险驾驶罪
案号:(2025)湘0223刑初145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攸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5月28日中午,刘某饮酒后驾驶车牌号为湘BBN***二轮摩托车沿攸县宁家坪镇乡村道路由西往东行驶。当天下午4点34分左右,他开车到攸县宁家坪湖南坳镇区路段时,被攸县某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现场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224mg/100ml。随后,民警带他到攸县某医院抽取血样送检。2024年6月2日,经湖南某正司法鉴定所鉴定,刘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10.60mg/100mL。刘某到案后如实交代了事情经过。

另外,2024年8月13日,攸县某局交通警察大队对刘某做了行政处罚:因醉酒开车,5年内不能重新考驾照;因无有效驾照开摩托车,罚款200元;因摩托车未年检,罚款200元;因未买交强险,罚款300元。

法院判决结果:刘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从2025年9月26日起到10月25日止),并处罚金2000元。

三、律师提示:遇到类似纠纷怎么办?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一句话:喝酒开车被抓,酒精含量超过200mg/100mL,铁定要坐牢! 法律规定,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就构成危险驾驶罪,但本案刘某的含量高达210.60mg/100mL(是标准的2.6倍),还曾因妨害公务罪被处罚过,所以直接判了刑。

如果你遇到类似情况,记住这3点保平安:

  1. 别抱侥幸心理,一口酒都不能碰方向盘!
    很多人觉得“喝两杯没事”“开一小段路”,但酒精含量超80mg/100mL就犯罪。本案刘某中午喝酒,下午4点多还被测出超高值——酒精代谢没那么快!安全起见,喝酒后至少等10小时再开车,或者直接叫代驾、打车。

  2. 万一被查,这样做能减轻处罚:

    • 立刻配合检查:别逃跑、别耍赖,乖乖吹气或抽血。逃跑反而会被加重处罚(可能算“妨碍公务”)。
    • 老实交代事实:像刘某这样到案后如实说明,法院会认定“坦白”,可能少判几天。
    • 法庭上认罪认罚:如果证据确凿,别硬扛,当庭认错并接受处罚,法官通常会从轻处理(本案因此罚金没多判)。
  3. 特别注意“二次违法”更危险!
    刘某之前犯过妨害公务罪,这次再酒驾,法院直接取消了缓刑机会(直接收监)。如果你有前科,更要远离酒桌方向盘——法律对“累犯”下手更狠!

最后说句大实话:
酒驾判刑不是吓唬人。拘役1个月看着短,但会留下犯罪记录,影响子女考公、自己找工作。与其事后求“从轻”,不如事前管住手。记住:代驾30元,判刑毁一年;一杯酒下肚,自由换铁窗。 安全开车,才是对自己最大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