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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后造价争议应通过司法鉴定解决-赤壁律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2 赤壁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1281民初5091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4年3月19日,某乙公司与某甲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协议书》,约定某乙公司将1号车间发包给某甲公司承建,总工程款为508743.13元。合同约定工期为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5月30日。合同签订后,某甲公司完成了除混凝土地面、散水及坡道外的工程内容,项目约于2024年10月竣工。施工期间,因部分基础变更,双方通过工作联系函及现场签证单对增加、变更的工程量予以确认,但未能就增加、变更部分的工程造价达成一致。为此,经某甲公司申请,法院委托湖北某丁有限公司对合同外增加部分的工程造价进行司法鉴定。2025年8月19日,鉴定结论认定该部分造价为238599.68元。某甲公司为此次鉴定支付费用3000元。双方共同确认某乙公司已支付工程款300000元,已完工部分的工程造价为248374.06元。

某甲公司起诉要求某乙公司支付下欠工程款186973.74元、砌砖人工及材料费16000元,并承担鉴定费3000元。某乙公司则辩称不认可鉴定结果,认为变更部分费用不应超过5万元,且某甲公司存在工期延误应承担违约金。

法院判决:某乙公司支付某甲公司工程款186973.74元;某乙公司支付某甲公司鉴定费1500元;驳回某甲公司关于砌砖人工及材料费16000元的诉讼请求。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的核心问题是:当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双方对新增工程造价有争议时,法院会采信合法有效的司法鉴定结论。很多包工头或小建筑公司遇到类似情况,往往因为不懂法律而白白吃亏。我来用大白话讲讲这个案子给我们的教训,以及以后遇到类似情况该怎么处理。

为什么法院会支持鉴定结果?

  1. 变更要有"白纸黑字"的确认:施工中因地质问题需要变更9个基础开挖尺寸时,双方通过工作联系函和现场签证单确认了变更内容,而且某乙公司的工作人员都在上面签字了。这就像你去餐馆点菜,服务员写在单子上给你确认一样,不能光靠嘴说。

  2. 鉴定报告是"权威裁判":当双方对新增工程价格谈不拢时,法院委托了有资质的专业公司做鉴定。某乙公司虽然说"我们之前说好不超过5万",但拿不出证据证明。法院认为,既然有专业机构的鉴定报告,又有变更的书面确认,就应该采信鉴定结果。这就像你买了个古董,专家鉴定值10万,你不能光说"我觉得不值"就推翻。

  3. 口头约定等于没约定:某甲公司主张的16000元砌砖费用没得到支持,是因为只有口头说法,没有合同约定或对方签字确认的证据。就像你借给朋友1万块钱,没打借条,法院很难支持你。

  4. 工期问题要"及时喊停":某乙公司说某甲公司拖延工期要赔钱,但施工中他们从来没提过这个问题。法院认为,既然当时没反对,现在工程都完工了再来说,不合理。这就像你坐出租车,司机绕路你当时不说,到目的地才闹,很难得到支持。

遇到类似纠纷怎么办?3个救命锦囊

第一招:变更必留痕,签字是王道
施工中遇到图纸修改、材料变更等情况,当天就要让甲方签字确认!不能说"下次补",更不能只发微信。就像这个案子,9个基础变更都有工作联系函和现场签证单,某乙公司的人还签了字,所以法院认可了变更事实。建议:准备专门的《工程变更确认单》,一式两份,双方当场签字,你留原件。

第二招:价格争议走鉴定,别自己硬扛
如果对新增工程价格谈不拢,立即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不要自己估个价就停工,也不要相信对方"以后再说"的承诺。这个案子里,双方共同同意由法院摇号选鉴定机构,结果出来后法院就采信了。注意:鉴定费先由你垫付,但胜诉后能拿回一半(像本案的1500元)。

第三招:额外费用要证据,口头约定是陷阱
甲方说"你先垫钱买材料,回头报销",这种话必须变成书面协议!本案中16000元砌砖费没得到支持,就因为只有口头承诺。正确做法:让甲方在变更单上写明"此部分费用另行计算"并签字,或者单独签补充协议。记住:没签字的承诺,法院当耳边风。

最后提醒大家:建设工程最怕"先干活后扯皮"。我见过太多小施工队,为了接活不敢要预付款,变更不签单,结果工程款要不回来。记住这个案子的教训:变更必签字,价格谈不拢就鉴定,没证据的费用别垫付。这样即使遇到纠纷,你也能像本案的某甲公司一样,用法律武器要回血汗钱。

(注:本文为普法案例解读,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