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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约定违约金明确可获法院支持-范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范县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926民初4131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范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13日,濮阳某公司(乙方)与江苏某公司(甲方)签订《产品采购框架协议》,约定江苏某公司向濮阳某公司采购AGM隔板,付款方式为:江苏某公司需在濮阳某公司交货并开具发票后及时付款;若逾期,每延迟一天需按欠款总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2025年9月8日,双方又签订内容基本相同的第二份协议。2025年4月16日,濮阳某公司向江苏某公司出具对账函,确认截至2025年3月31日,江苏某公司欠款956240.5元,江苏某公司于2025年5月6日签字盖章确认。此后至2025年11月29日,双方继续交易,濮阳某公司供货总金额8298663.4元并开具发票,江苏某公司仅支付8335103.8元,剩余919800.1元货款一直未付。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江苏某公司10日内支付濮阳某公司货款919800.1元,并以该金额为基数、按年利率12%(一年期LPR的四倍)支付自2025年11月29日起至付清之日的违约金;驳回濮阳某公司关于保全保险费的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江苏某公司承担。

三、遇到类似货款拖欠,普通人该怎么做?

关键教训:合同细节决定你能不能要回钱!
很多老板以为“对方签了字就稳了”,但本案告诉我们:光有口头承诺或模糊合同,钱可能永远要不回来。江苏某公司欠款近百万,法院却快速判濮阳某公司胜诉,核心就三点:

1️⃣ 签合同必须写清“违约金怎么算”

2️⃣ 每次交易都要留“铁证链”

3️⃣ 对方玩失踪?法院照样判你赢!

最后提醒:本案中濮阳某公司主张的“保全保险费”被驳回,就是因为合同没约定。今后签合同时加一句:“实现债权的费用(含保函费、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能省下几千元成本。做生意不怕对方赖账,就怕自己没留“证据链”——从签合同到交货,每一步像发朋友圈一样留痕,才能让法律真正成为你的“收款员”。

(注:本文仅基于公开判决分析,个案细节可能影响结果,遇纠纷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