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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擅自挖断公共通道必须恢复原状-竹溪县律师排除妨害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5 竹溪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排除妨害纠纷
案号:(2025)鄂0324民初1191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竹溪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汤某甲和汤某乙是邻居,两家房子之间只有一条通道。因汤某甲怀疑汤某乙在二次建房时把墙往外移了一部分,汤某乙于2024年12月26日将双方房屋中间的通道两端挖了两个洞,以证明自己没有外移,后来汤某甲自行将通道回填。2025年4月29日,汤某乙再次将通道挖断,汤某甲要求汤某乙将通道恢复原状,但汤某乙拒不处理,汤某甲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汤某乙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位于竹溪县城关镇水寨村8组汤某甲与汤某乙房屋间受损的通道恢复原状,案件受理费40元由汤某乙负担。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实用处理建议

"远亲不如近邻",但邻居间为了一条小通道闹上法庭,实在不值当。这个案例就是典型的邻里通道纠纷:汤某乙因为怀疑汤某甲建房越界,就擅自把两家之间的公共通道挖断,导致汤某甲一家无法正常出入,最后法院判决汤某乙必须把通道恢复原样。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三个关键点:

1. 公共通道不是"私人地盘",谁都不能随便挖!
很多街坊有个误区,认为"我家房子旁边的就是我家的地"。错!两家之间的通道通常是公共区域,属于两家共同使用,甚至可能是全村公用的。就像本案中,汤某乙虽然怀疑汤某甲建房越界,但也不能擅自挖断通道。法院明确指出:"被告将通道挖断的行为对原告的出行构成了明显影响,已构成了对原告权利的妨碍"。简单说,你怀疑邻居有问题,可以找证据、找人评理,但不能自己当"执法队"把路挖了。

2. 邻里纠纷正确的处理"三步走"
如果你也遇到类似情况,记住这个处理顺序,避免吃亏:

3. 特别提醒:这些行为会让你"有理变没理"

最后给街坊们的实在建议:
遇到邻居挖断通道,记住"三不三要":

邻里相处,忍一时不是怂,是智慧。法院判决书里写得明白:"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的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通道虽小,关系到全家出行安全,该维权时别犹豫,但维权也要讲方法。多一份理解,少一份挖断的通道,生活才能更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