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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确认后发包方拖欠不付怎么办?-大冶律师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8 大冶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281民初573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2年4月,珠海某玻璃公司与湖北某材料公司签订两份施工合同:

  1. 2#研发综合楼幕墙工程:暂定总价1126万元,约定2022年8月30日竣工,实际2022年7月1日开工、11月10日竣工;
  2. 312#活动中心幕墙工程:暂定总价438万元,约定2022年8月10日竣工,实际2022年6月1日开工、10月30日竣工。

工程竣工后,湖北某材料公司委托武汉某咨询公司进行结算审核:

2025年5月,双方签订《分期付款协议书》,约定:

法院判决结果

  1. 湖北某材料公司需向珠海某玻璃公司支付工程款256.79万元及逾期利息(分段计算:100万元自2025年6月16日起息,156.79万元自2025年6月19日起息,按LPR计算);
  2. 驳回珠海某玻璃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3. 驳回湖北某材料公司全部反诉请求。

三、遇到类似纠纷,当事人该如何处理?

核心提示:结算确认是"钱袋子",分期违约可"提前收网"

这起案件看似普通,却藏着三个关键陷阱。如果你是施工方(承包人),看完这篇能少踩80%的坑:

1️⃣ 结算文件必须三方盖章确认,这是讨债的"铁证"

2️⃣ 分期付款协议=催债"加速器",对方爽约可马上起诉

3️⃣ 发包方反诉"工期违约""质量问题",90%会败诉

给施工方的终极建议

  1. 收钱要"三步走"
    签合同→盯结算→锁分期

    • 结算必须三方盖章(少一方都可能输);
    • 分期协议写清"违约即付全款"(别信口头承诺);
    • 欠款超1个月马上发律师函(本案拖到2025年5月才签分期,白白损失2年利息)。
  2. 质保期是"生死线"

    • 质保期满前1个月主动联系发包方:"是否需维修?若不提出异议,视为无质量问题";
    • 到期后立即发函索要质保金,拖延超过30天直接起诉(本案质保金21.8万元,2024年11月到期,2025年6月才起诉,多等7个月)。
  3. 别怕发包方反诉
    90%的工期/质量反诉都站不住脚:

    • 工期延误?拿出停工通知、天气记录、疫情管控文件
    • 质量问题?查看是否过质保期、是否已维修过
    • 对方若提新问题,反问:"结算时为何不提?"(法院以结算确认为准)。

律师提醒:建设工程纠纷中,施工方常因"不好意思催款"吃大亏。记住——工程款是你的血汗钱,及时主张不丢人。拿到结算确认书后,如果30天内发包方不付清,直接准备起诉材料。本案珠海某玻璃公司拖到2025年才起诉,利息损失近21万元(原主张20.9万元),早行动早回款!

(注:文中公司名称已按要求简化,如珠海市某某玻璃工程有限公司简化为珠海某玻璃公司,湖北某某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化为湖北某材料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