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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撞伤非机动车,雇主需全额赔偿交强险限额内损失-新蔡县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3 新蔡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1729民初2775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判决结果

2024年6月26日11时左右,梅某驾驶三轮电动车行驶至G106线与汝河大道交叉口公路处时,与前方急刹车的李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发生交通事故,致梅某受伤,车辆受损。经新蔡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梅某对此事故负主要责任,李某对此事故负次要责任。肇事车辆所有人是郏县某公司。梅某先后在新蔡县某医院、郑州大学某医院检查治疗,共住院59天,花费医疗费119624.99元。经鉴定,梅某构成十级伤残,建议误工期180日、护理期90日、营养期90日。郏县某公司称李某系其公司驾驶员,双方签订有书面劳动合同,案涉车辆系公司所有,该车辆未购买交强险等。

法院判决郏县某公司赔偿梅某各项损失共计189700.28元;驳回梅某的其他诉讼请求;驳回郏县某公司的反诉请求。

三、遇到类似事故该怎么做?关键三点要记住!

这个案子虽然看着复杂,但说白了就是:公司司机开车撞了骑电动车的大妈,结果公司因为没买保险赔了近19万!对普通老百姓来说,有三个"保命知识点"必须知道:

1. "老板开车撞人,找公司不找司机"——认准赔偿主体

很多老百姓被撞后只盯着开车的人要钱,结果对方是个打工的,口袋比脸还干净。本案中,李某虽然是司机,但法院判的是郏县某公司赔钱,因为事故发生在李某为公司工作期间(公司自己承认签了劳动合同)。记住

2. "没买交强险=自掏12万"——交强险是老板姓!

本案最关键的败笔:郏县某公司没买交强险(国家强制要求的保险),结果要自己赔14万多!按法律规定:

3. "电动车撞汽车,一般不赔对方车损"——非机动车有护身符

郏县某公司反告梅某要赔3728元车损,法院直接驳回!因为《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

遇到事故怎么办?三步走最稳妥

  1. 现场保命三件事

    • 立即报警!等交警出责任认定书(这是索赔的"黄金证据")
    • 拍照记录:车辆位置、损伤部位、刹车痕迹(手机就能搞定)
    • 保留所有票据:医疗费、交通费、修车发票(别像本案中1449元因无明细被法院不认)
  2. 伤情处理关键点

    • 住院期间别急着出院:本案住院59天很关键,少住几天可能少赔几千
    • 鉴定要趁早:出院后1-2个月做伤残鉴定(本案梅某3月鉴定9月出结果)
    • 警惕"私了陷阱":对方说"给几千块私了",可能掩盖严重伤情
  3. 索赔必查两事项

    • 查清对方是否投保:没买交强险的,交强险限额内12万必须全额赔(本案因此多赔4万多)
    • 确认用工关系:公司车辆肇事的,直接找公司索赔(别被"司机个人事故"忽悠)

最后说句大实话:本案中梅某虽负主责(70%责任),但因对方没买交强险,最终只承担了约25%的实际损失。这就是懂法律和不懂法律的差距!发生事故后别慌,记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