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合同有效但不能过户怎么办-方城县律师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1322民初5709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3年10月31日,原告王某某(买方)与被告许某某、李某某(卖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卖方将坐落于方城县北环路西段南侧、房屋建筑面积257.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方国用(2013)第371号、土地使用权面积85.8㎡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买方,转让价款为1500000元。合同中约定买方需于2024年6月30日前向卖方支付首付款750000元,卖方收到首付款之日起三十日内无条件配合买方将房地产权过户登记至买方名下。
合同签订后,买方以银行转账、现金的形式向卖方陆续支付购房款1020000元整,卖方于2025年6月30日出具收据确认收到1020000元。案涉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由买方持有。
法院判决:确认原告王某某与被告许某某、李某某于2023年10月31日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有效;但驳回原告要求确认房屋所有权归其所有及要求被告配合办理过户登记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一纸合同不等于房产到手!关键在"过户登记"
这个案子暴露了一个老百姓最容易踩的坑:以为签了合同、付了钱,房子就是自己的了!但法院明确告诉你: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不等于你能拿到房产证!就像你买手机,光有购买合同不行,必须拿到手机并开机使用才算真正拥有。房子也一样,必须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把你的名字写进房产证,房子才真正属于你。
本案中,王某某已经支付了102万多元(占总价的68%),却连房子所有权都确认不了。更关键的是,从判决可以看出,这房子很可能因为某些原因根本无法办理过户(比如土地性质有问题、规划不符等),所以即使卖方说"愿意配合",也办不了证。
遇到类似情况,普通人该怎么做?
1. 买房前必须"三查清",别等出事才后悔
- 查清产权状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房子有没有被抵押、查封。别信卖家口头承诺,一定要看官方查询结果。
- 查清土地性质:是"国有出让"还是"集体土地"?如果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子,外村人根本买不了!
- 查清规划情况:房子是否符合城市规划?有没有违建?这些都会导致无法过户。
小贴士:花500元请专业律师做个产权调查,比事后打官司损失几十万划算多了!千万别图省事,认为"熟人介绍的没问题"。
2. 付款要设"安全阀",别当"人傻钱多"的冤大头
本案王某某提前付了75万首付款,结果钱付了证没拿到。正确做法是:
- 定金别超10%:法律规定定金不超过总价20%,建议控制在10%以内(15万封顶)
- 大头款过户后再付:至少70%的房款应该在过户完成后支付
- 用银行资金监管:通过银行第三方账户付款,确保"证到钱付",而不是"钱到证无"
真实案例:去年有客户听信中介说"急用钱便宜卖",一次性付清80万,结果发现是小产权房,打官司追回30万就不错了。
3. 发现不能过户,立即"踩刹车"
如果签约后发现房子办不了证:
- 停止付款:哪怕卖家哭穷求你,也别再付一分钱!
- 收集证据:保留合同、付款记录、沟通录音(提前告知对方"我在录音")
- 30天内行动:法律上叫"解除合同",越早主张权利,追回钱的希望越大
重要提醒:本案中卖家说"能办时就配合",但这往往是拖延战术。你要明白:不是卖家想配合就能配合的,得看房子本身能不能办证!
4. 特别警惕这三类"高危房产"
- 集体土地上的"商品房":村委会盖的楼对外卖,基本无法过户
- 划拨土地的房子:如老国企福利房,没交土地出让金就不能买卖
- 改建扩建的"面积惊喜":合同写200㎡,实际测绘只有150㎡,差额部分无法登记
最后给买房人的大实话
房子是普通人一辈子最大的财产,千万别因小失大:
- 便宜没好货:比市场价低20%的房子,99%有问题
- 证件不全别碰:没有房产证、土地证的房子,再便宜也别买
- 律师费不能省:5000元律师费可能帮你避免50万损失
记住这个公式:安全买房=查清产权+分期付款+证钱两清。如果发现房子根本办不了证,宁可不要定金,也别买个"不能过户"的房子——那不是资产,是定时炸弹!
(注:文中人名均按法律文书要求做了匿名处理,不影响案例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