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买房合同有效但不能过户怎么办-方城县律师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2 方城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1322民初5709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3年10月31日,原告王某某(买方)与被告许某某、李某某(卖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卖方将坐落于方城县北环路西段南侧、房屋建筑面积257.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方国用(2013)第371号、土地使用权面积85.8㎡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买方,转让价款为1500000元。合同中约定买方需于2024年6月30日前向卖方支付首付款750000元,卖方收到首付款之日起三十日内无条件配合买方将房地产权过户登记至买方名下。

合同签订后,买方以银行转账、现金的形式向卖方陆续支付购房款1020000元整,卖方于2025年6月30日出具收据确认收到1020000元。案涉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由买方持有。

法院判决:确认原告王某某与被告许某某、李某某于2023年10月31日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有效;但驳回原告要求确认房屋所有权归其所有及要求被告配合办理过户登记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一纸合同不等于房产到手!关键在"过户登记"

这个案子暴露了一个老百姓最容易踩的坑:以为签了合同、付了钱,房子就是自己的了!但法院明确告诉你: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不等于你能拿到房产证!就像你买手机,光有购买合同不行,必须拿到手机并开机使用才算真正拥有。房子也一样,必须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把你的名字写进房产证,房子才真正属于你。

本案中,王某某已经支付了102万多元(占总价的68%),却连房子所有权都确认不了。更关键的是,从判决可以看出,这房子很可能因为某些原因根本无法办理过户(比如土地性质有问题、规划不符等),所以即使卖方说"愿意配合",也办不了证。

遇到类似情况,普通人该怎么做?

1. 买房前必须"三查清",别等出事才后悔

小贴士:花500元请专业律师做个产权调查,比事后打官司损失几十万划算多了!千万别图省事,认为"熟人介绍的没问题"。

2. 付款要设"安全阀",别当"人傻钱多"的冤大头

本案王某某提前付了75万首付款,结果钱付了证没拿到。正确做法是:

真实案例:去年有客户听信中介说"急用钱便宜卖",一次性付清80万,结果发现是小产权房,打官司追回30万就不错了。

3. 发现不能过户,立即"踩刹车"

如果签约后发现房子办不了证:

重要提醒:本案中卖家说"能办时就配合",但这往往是拖延战术。你要明白:不是卖家想配合就能配合的,得看房子本身能不能办证!

4. 特别警惕这三类"高危房产"

最后给买房人的大实话

房子是普通人一辈子最大的财产,千万别因小失大:

记住这个公式:安全买房=查清产权+分期付款+证钱两清。如果发现房子根本办不了证,宁可不要定金,也别买个"不能过户"的房子——那不是资产,是定时炸弹!

(注:文中人名均按法律文书要求做了匿名处理,不影响案例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