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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交友诱导充值可能构成诈骗罪——沁阳律师诈骗罪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沁阳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刑事/侵犯财产罪/诈骗罪
案号:(2025)豫0882刑初315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3年6月至12月,被告人刘某下载"牵寻"APP注册账号,通过和他人聊天时隐瞒真实身份、婚恋情况,谎称与被害人同城,用暧昧话术诱导被害人误以为能线下见面、发展真实婚恋关系,从而诱骗被害人充值消费。刘某与平台按比例分成诈骗资金。经统计,她诈骗鲁某等448名被害人,诈骗金额共计19623.2元,非法获利5886.96元。2024年3月24日,刘某经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法院判决: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1000元;退缴的5886.96元违法所得发还被害人。

三、遇到类似纠纷该如何处理?——律师关键提示

1. 网上交友"诱导充值"不是小事,可能坐牢!
本案中刘某看似只是"聊聊天",但因故意隐瞒身份、虚构"同城见面"诱骗充值,被认定为诈骗罪。重要提醒

2. 主动退钱+认错,能避免牢狱之灾!
刘某之所以没坐牢,关键在三点:
接到电话就主动到案(算自首);
全额退赔5886.96元(把骗的钱还给被害人);
认罪认罚并预交罚金(表明真心悔改)。
如果你或亲友卷入类似纠纷

3. 普通人如何避开"杀猪盘"陷阱?

最后强调:法律不因"不懂法"免责!你以为的"小聪明"(比如谎称同城骗充钱),可能直接触发刑法第266条(诈骗罪)。遇到纠纷别硬扛,尽早找专业律师梳理证据、制定补救方案——像本案中主动退赔+认罪,完全可能争取缓刑(不用坐牢),但错过时机就会追悔莫及。

:本文仅基于公开判决解读,个案处理需结合具体证据。如遇法律问题,请及时向当地司法机关或执业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