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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欠款有欠条短信催要就能要回钱 - 林州律师劳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林州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581民初7833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判决结果
2015年2月17日,被告马某向原告吴某出具欠条一张,载明:“今开到,工程量合款,21302+8262=29564.00元,29564.00-5000元-8000元=16564.00元,下欠吴某工程款壹万陆仟伍佰陆拾肆元,小写16564.00元,马某,2015年2月17日。”
2025年1月份,16位工友与原告吴某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2024年12月2日、2025年2月7日和2月18日,原告吴某通过短信向被告马某发送欠条、工地考勤表和债权转让协议,多次催要下欠劳务款。
法院判决被告马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吴某劳务款16564元及利息(以16564元为基数,自2025年9月1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

三、核心观点:遇到劳务欠款,这样做钱才能要回来!
如果您干完活老板拖欠工资或劳务费,千万别干等着!这个案子就是活教材:原告吴某在2015年干完活被欠16564元,拖了10年才起诉,但因为做对了关键几步,法院照样判他赢。下面用大白话教您怎么操作:

1. 欠条是“保命符”,干活后必须让对方写清楚!

2. 催款要“留痕”,短信微信都是证据!

3. 工友债权转让要“通知到”,否则钱可能打水漂!

4. 老板躲着不出庭?别慌,证据足照样赢!

最后提醒您

遇到类似纠纷,别被“法盲思维”坑了:有欠条是基础,勤催要保时效,通知到位防扯皮。证据准备充分了,法院就是您的“讨薪后盾”!(注:文中人名已按规范隐去,避免信息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