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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投资亏损后不能单方面要求返还投资款-青阳律师合伙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6 青阳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伙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723民初1441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3年4月20日,陈某与姜某签订《门店内部股东协议书》,约定共同投资鱼某某烤肉料理店,投资资金100万元,陈某出资15万元,占股15%。协议还约定:姜某负责经营管理规划,其他股东负责日常管理;股东按入股比例分红,实体店盈亏由全体股东按比例共同承担;中途退出需1元转让股份。陈某于2023年4月24日向姜某转账15万元。
鱼某某烤肉店实际有5名股东(姜某、陈某、龚某、赵某、谢某乙),分别占股25%、15%、20%、20%、20%。该店于2023年9月1日正式营业,地址位于上海市闵行区,但以案外人注册的上海某甲公司名义经营(陈某和姜某均非该公司股东)。经营期间,股东在微信群多次讨论亏损问题,2023年10月群内通知需补资6000元/人,陈某也参与了增资。该店于2023年12月底歇业,现原址由上海某乙公司经营其他餐饮项目。
陈某起诉要求:解除协议、姜某返还15万元投资款。理由是姜某未将其列为股东、未召开股东大会、未实际出资,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姜某辩称双方是合伙关系,经营亏损应共担风险,且其他合伙人也应列为被告。
法院查明:协议明确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盈亏共担;鱼某某烤肉店已实际运营,陈某全程参与微信群讨论和补资;亏损属实,陈某知晓经营状况。
判决结果: 法院驳回陈某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300元由陈某承担。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合伙投资亏损,别急着“甩锅”要退款!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戳中了很多普通人的误区:“我投了钱,店倒闭了,当然要退我本金!” 但法院判决明确告诉我们:合伙投资就像“搭伙过日子”,赚钱一起分,亏钱也得一起扛,不能单方面说退就退。 为什么?关键看三点:

  1. 协议写清楚“共担风险”,法院就认账
    陈某和姜某签的协议里白纸黑字写着:“盈亏由股东按比例承担”“中途退出1元转让股份”。这说明两人早知道投资有风险,不是“保本理财”。现实中,很多人只盯着“分红”条款,却忽略“亏损共担”的约定。一旦签字,就等于自己承诺“亏了也认”。法院不会因为店倒闭了就帮你推翻协议——签字前不看清条款,签字后就难哭诉“被坑”

  2. 没当上“工商登记股东”,不等于投资打水漂
    陈某抱怨:“钱给了姜某,我却不是公司股东!”但法院指出:合伙的核心是“共同经营”,不是“挂名股东”。本案中,鱼某某烤肉店虽用上海某甲公司名义营业(因行政要求),但陈某全程参与微信群讨论、补资、提建议,这就是实际合伙经营。别被“股东”名字忽悠——你真出力管过店、发过言、掏过补资,法律就认定你是合伙人,不能以“没名字”为由甩手不认账。

  3. 亏损后想退钱?先走清算,别直接告个人
    陈某只告姜某一人,要求个人退钱,这是大忌!合伙是5个人的事,亏损要5人一起算总账。法院强调:合伙没清算前,不能随便找一人“背锅”。正确做法是:

    • 第一步:要求全体合伙人开会算账(查店铺流水、欠款、剩余资产);
    • 第二步:按协议比例分摊亏损(如总亏20万,你占15%就承担3万);
    • 第三步:若有人做假账、私吞钱,再单独告他(但本案陈某没证据,只空喊“账目不清”)。
      简单说:合伙是“连坐制”,想脱身?先搞定“兄弟们”,别只盯着带头大哥。

给普通人的实操建议:

(注:本文仅基于公开判决解读,个案细节可能影响结果,遇纠纷请咨询专业律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