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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中“项目未交付”需自己证明否则要付全款-霍山县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5 霍山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525民初3289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霍山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2年12月,霍山某公司(买方)和杭州某公司(卖方)签了《霍山某某智能化产品采购合同》,约定霍山某公司向杭州某公司采购人脸门口机、室内机等设备,总价335645元。合同规定:

  1. 霍山某公司先付20%预付款(67129元);
  2. 货到现场签收后,杭州某公司开80%货款发票;
  3. 霍山某公司需在“小区统一交付业主使用后60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
    合同签订后,霍山某公司于2023年5月8日付了预付款,杭州某公司于5月10日-12日把全部货物送到工地并签收。但此后霍山某公司一直没付剩余268516元。杭州某公司起诉要求:
    ① 解除合同;② 支付欠款268516元;③ 支付逾期利息。
    霍山某公司辩称:小区还在建,没全部交给业主,所以合同约定的“交付后60天付钱”条件没达到,自己不欠钱。

法院判决结果

  1. 霍山某公司必须付清杭州某公司货款268516元;
  2. 从起诉日(2025年9月4日)起,按银行贷款利率1.5倍支付利息;
  3. 驳回杭州某公司“解除合同”的请求(因为货已送到,不影响收钱)。

三、普通人遇到类似纠纷该注意什么?
核心教训:签合同时别嫌麻烦,打官司时“谁主张谁证明”!

这个案子看着简单,但很多做生意的朋友会栽跟头。霍山某公司输在哪?嘴上说“小区没交房”,却拿不出证据! 法院直接点破:“你说条件没成就,那你得自己证明啊!”结果呢?他们没提供任何施工进度、业主收房记录,光靠嘴说“还在建”,法院根本不认。

给你的实操建议:

  1. 签合同时,把“付款条件”写得像手机导航一样清楚
    比如别只写“交房后60天付钱”,要写成:“以开发商在住建局备案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日期为起点,60个工作日内付清”。否则像本案,被告咬定“没交房”,原告却难证明“到底啥时算交房”。
    👉 你该做: 遇到“项目进度付款”条款,直接要求对方提供验收标准或官方文件依据。

  2. 打官司时,别当“空口白话党”
    霍山某公司说“小区没建好”,但法院要求他们证明时,他们交了白卷。记住:“你主张,你举证”——就像你说“对方偷了你手机”,得先拿出监控录像,而不是让法官满街找小偷。
    👉 你该做: 只要你说“条件没达成”(比如项目未完工、货物不合格),立刻保存证据:工地照片、政府验收文件、微信聊天记录。哪怕拍个视频说“今天X月X日,小区3号楼还在打地基”,都比干说强!

  3. 别以为“不付钱=能解约”,小心钱货两空
    杭州某公司想“一拍两散”解除合同,但法院说:货都送到了,你收钱权利没受损,解啥约?只有对方彻底不让你赚钱(比如退货、停业),才能解约
    👉 你该做: 对方拖着不付钱时,先发书面催款函(微信也行),写明“X月X日前不付,我将按合同收利息”。真要走到解约,必须证明对方让你“完全收不到钱”(比如公司跑路、货物被抢)。

最后提醒
生意场上,白纸黑字比兄弟情义靠谱。合同里写“交房后付钱”,你得盯紧交房进度;对方说“项目延期”,马上要他们盖章的施工证明。打官司不是吵架,是拼证据——你今天嫌麻烦不存证据,明天就可能像霍山某公司一样,明明占理却赔了26万多货款加利息!

(注:本文仅根据公开判决解读,个案需结合证据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