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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程款结算后未付可依法追讨-界首律师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3 界首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282民初6987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界首市某乙有限公司承包安徽某有限公司发包的界首市某医院住院部门诊卫生间整改项目。2024年11月,某乙公司进场施工,2025年1月退场。退场后,某乙公司出具工程量清单,经工地负责人王某、李某核实签字。双方随后签署《界首市某医院工程结算清单》,确认工程款总计519736元,约定分次支付:第一次12万元、第二次10万元、第三次14万元,扣除质保金15600元,剩余144136元应在2025年6月30日前付清。结算单盖有双方公司公章,劳务单位由沈某签字,支付单位由于某签字。结算单下方还注明:2025年4月23日支付26000元,若未按时支付,安徽某有限公司自愿承担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结算后,安徽某有限公司共支付296000元(包括12万元、10万元、5万元、2.6万元),但剩余款项未付。某乙公司因此起诉,要求支付欠款。

法院判决:安徽某有限公司需向界首市某乙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208136元及利息(从起诉日2025年8月4日起按年利率3%计算至付清之日),同时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说透了一个理儿:装修工程干完活,手里有白纸黑字的结算单,对方不给钱就能告赢! 但关键得看证据硬不硬。法院为啥支持了大部分欠款?就因为双方签的结算单写得清清楚楚:总金额多少、付了几笔、剩多少、啥时候该付。可原告还主张多干了4500元吊顶,法院为啥没支持?就因为没让对方签字确认——就像你帮邻居修 fence 多加了一段,没让他当场签字认可,事后他说“没这回事”,你很难要到钱。

遇到类似纠纷,您该这样做:

  1. 结算单就是“钱袋子”:工程结束必须和对方签书面结算单!写明总金额、已付款、剩余款、付款时间,双方盖章签字(像本案那样)。千万别只靠口头承诺,否则就像没收据的借条,打官司时法院没法认。
  2. 额外活儿要“当场签字”:施工中如果干了合同外的活(比如本案的吊顶),立刻让对方负责人在补充单上签字。没签字?哪怕您真干了,法院也很难支持——证据不全,再冤枉也白搭。
  3. 逾期不付马上行动:对方拖到约定付款日(本案是2025年6月30日)还没给钱?别等!7月初就该准备起诉。本案原告8月5日立案,法院从起诉日起算利息,拖得越久,您亏的利息越多。
  4. 质保金别急着要:结算单里扣的质保金(本案15600元),得等合同期满(本案两年)才能要。提前起诉这部分,法院会直接驳回——就像押金得等租房到期才能退。
  5. 对方躲着也别慌:本案被告没出庭,但法院照样判了。只要您证据扎实(结算单、付款记录),就算对方“玩消失”,法院也能缺席判决,您的权益照样保得住!

一句话提醒您:装修工程款纠纷,证据齐全是王道,及时行动是关键。从签合同到完工结算,每一步留好书面凭证——手机拍个照、让对方签个字,花两分钟的事,能避免血汗钱打水漂。真遇上赖账的,别自己硬扛,赶紧找专业律师梳理证据,该告就告,法律就是帮老实人要回公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