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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坐电动车未戴头盔出事故,监护人需自担部分损失-天长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2 天长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皖1181民初3984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10日8时27分,周某驾驶皖MNE8**汽车在天长市广陵中路东方丽都路段,与金某美骑的电动自行车相撞,导致电动自行车损坏,金某美和坐在后座的4岁儿童应某受伤。交警认定周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肇事车辆在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分公司(以下简称"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300万元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经法院委托鉴定,应某的营养期和护理期均为7天。应某的损失包括:医疗费14,233.85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50元、营养费210元、护理费1,091.3元、精神抚慰金1,000元(因孩子年仅4岁)、交通费100元、鉴定费1,000元,总计17,785.15元。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某保险公司赔偿应某16,896元(总损失的95%),驳回应某其他诉讼请求。原因是法院认为:4岁儿童乘坐电动车时未戴安全头盔,其监护人未尽到安全保护义务,需自行承担5%的损失(即889.15元)。

三、核心提示:带孩子坐电动车不戴头盔,对方全责也要自掏腰包!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对方司机全责,孩子受伤该全额赔偿,但结果却让很多家长意外:即使对方全责,没给孩子戴头盔,自己也要赔钱!

为什么监护人要担责?
法院说得很明白:

  1. 孩子坐电动车必须戴头盔!《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车乘坐人(尤其儿童)需佩戴安全头盔。
  2. 监护人是安全第一责任人:4岁幼儿无行为能力,家长没给孩子戴头盔,等于放任危险发生。事故中孩子头部受伤(虽未达伤残),若戴了头盔可能减轻伤害,因此家长要为"疏忽"买单。
  3. 保险公司不背这个锅:法院明确,5%的责任由监护人自担,保险公司只赔95%。

遇到类似情况,家长该怎么做?

  1. 上车必戴头盔,不分路程长短

    • 别觉得"就家门口转一圈""孩子小戴不住"就侥幸。本案中孩子仅4岁,监护人一句"戴不了"不能免责。
    • 正确做法:给孩子配专属儿童头盔(选3C认证、带护耳款),养成上车就扣好的习惯。
  2. 出事后别只盯"谁全责",先查自己有没有错

    • 很多人以为"对方全责=我方全赔",但法律讲究"过错相抵"。
    • 正确做法
      ✅ 立即报警,保留现场照片、医疗记录;
      ✅ 若孩子没戴头盔,主动承认疏忽(但别写书面承诺);
      ✅ 计算损失时预留10%左右"自担比例",避免索赔过高被驳回。
  3. 保险公司扯"非医保用药"别慌

    • 本案中保险公司想扣除非医保药费,但法院没支持——用药是医生决定的,伤者无权选
    • 正确做法
      ✅ 治疗时要求医院写清"用药与事故关联性";
      ✅ 保留所有缴费单据(哪怕小诊所手写收据),别被保险公司忽悠"没发票不赔"。

最后提醒:

安全头盔不是"麻烦",是孩子的"保命符"!去年全国电动车事故中,未戴头盔的儿童死亡率是戴头盔的3倍。别等法院判你自担损失才后悔——
带娃坐电动车,头盔=安全带+救命钱
出行前多花10秒给孩子戴好头盔,万一出事能少赔几千元,更重要的是保护孩子少受罪!

(注:文中姓名、公司名已按规范隐去,如周某某改为周某,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分公司简称某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