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必须支付,不履行法院将强制执行 - 凤阳律师抚养费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抚养费纠纷
案号:(2025)皖1126民初7464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张某和刘某原系夫妻,双方于2018年1月5日生育女儿。2019年12月19日,张某和刘某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约定女儿由张某和刘某共同抚养。2024年6月18日,张某与刘某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书》,约定女儿变更由张某抚养,刘某每月承担抚养费1500元直到孩子独立生活为止;教育费、医疗费亦由刘某承担(依据张某提供的费用凭证支付),协议在凤阳县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协议签订后,刘某未支付抚养费等费用。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刘某必须在判决生效后5天内,把2024年6月到2025年4月拖欠的16,500元抚养费一次性付清;从2025年5月开始,每个月月底前再付1500元,直到孩子满18周岁。如果刘某不按时给钱,还得额外付“迟延利息”(就是拖得越久,钱越多)。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离婚后双方签的抚养费协议,只要合法有效(比如经过公证),另一方就必须老老实实按约定付钱;要是耍赖不给,法院直接判他付,一分都跑不掉!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法院认准了两点:
- 协议说了算:离婚后,父母怎么分抚养费,自己商量好写成协议就行(不用非得法院判)。特别是像本案这样去公证处盖了章的协议,法律上直接当“铁证”用。刘某自己签字公证了“每月给1500元”,结果又不给,法院当然支持孩子妈妈张某告他。
- 拖着不给?没门儿:抚养费是孩子吃饭上学的保命钱,法律绝不允许拖!哪怕对方像刘某一样“玩消失”(法院传票都不来接),法院也能缺席判决,强制他付钱+加利息。
如果你遇到类似情况(比如前夫/前妻欠抚养费),按这3步走,省心又高效:
- 先翻出“白纸黑字”的协议:赶紧找找离婚时签的协议(比如离婚协议书、补充抚养协议)。重点看有没有写清楚“每月给多少”“什么时候给”“要不要管教育医疗费”。最保险的做法是去公证处做公证——就像本案这样,有公证书的话,法院查都不用查,直接按协议判,你连证据都省得费劲收集。
- 对方耍赖?立刻收集证据:如果没协议,或者对方扯皮说“协议无效”,别干等!马上保留所有证据:微信催款记录、转账截图、孩子学费账单、看病发票……记住,“谁主张谁举证”——你告他欠钱,就得拿出他没给的证明。
- 3个月内去法院起诉:抚养费拖欠不能拖!法律上主张权利有“3年时效”,但越早告越有利。直接去孩子户口地或对方住地的基层法院(比如县法院)立案,案由选“抚养费纠纷”。不用请律师也能办:法院有免费“诉讼指南”,立案庭会教你怎么填表格;要是经济困难,还能申请“缓减免诉讼费”。
最后提醒一句:抚养费是给孩子活命的钱,不是父母之间的“气话”筹码。法律早就划好红线——该给的一分不能少,拖一天多一天利息! 别犹豫,该出手时就出手,孩子等不起。
(注:本文仅针对类似案例提供一般性建议,具体问题请咨询当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