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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无资质但工程质量合格仍可获工程款 - 桐城市律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3 桐城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0881民初7725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0年5月10日,安徽某劳务有限公司与桐城市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安徽某劳务有限公司为某某花园1、2、3号楼做外墙保温和真石漆工程,合同主要约定:1、保温面积约5100平方米、真石漆面积约8886平方米;2、保温单价为69元/平方米、真石漆为50元/平方米,工程量按最终实际面积为准;3、工程结束验收合格付工程款90%,余款第一年付5%,第二年付5%;4、工程施工结束,扣除工程款的5%作为工程质量维修金,保修期保温为2年;如工程发生质量问题而安徽某劳务有限公司不及时维修,桐城市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有权找他人维修,将双倍计取维修费从保修金中扣除;如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总价10%的违约金。2020年6月29日,双方又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由安徽某劳务有限公司承包某某花园1-5号楼的外墙做真石漆未做保温部分加网格布抗裂批一遍,价格为11元/平方米。

后安徽某劳务有限公司实际施工,桐城市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21日、2021年2月6日支付价款25万元、25万元,合计50万元。2022年4月6日,桐城市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某与安徽某劳务有限公司对工程量进行核算,确认:外墙保温3063.57平方米、外墙真石漆6829.92平方米、外墙未保温部分加网格布抗裂浆批一遍2636平方米、门厅顶大白174平方米。

审理中,安徽某劳务有限公司自认没有工程建设资质;双方对工程竣工验收时间说法不一但均未提供证据;桐城市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称工程有质量问题,但未提供证据证明。

判决结果:法院判令桐城市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支付安徽某劳务有限公司工程款73618.33元及逾期付款利息13814.48元,驳回要求胡某个人共同支付的请求及其他超出部分的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特别典型,很多包工头和小工程公司都可能遇到类似问题。我用大白话给大家拆解重点,告诉您以后遇到工程款纠纷该怎么处理:

1. 没资质签合同≠拿不到工程款
很多人以为"没施工资质合同就白签了",但本案中安徽某劳务公司明确承认自己没资质,法院仍判对方付钱。为什么?因为法律有条规定:即使合同无效,只要工程质量合格,施工方照样能按合同约定要回工程款。就像您去餐馆吃饭,即使餐馆没办卫生许可证(合同无效),只要菜没毒(质量合格),您就不能白吃不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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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程量确认单是"救命稻草"
本案中2022年4月6日那份双方签字的工程量核算单成了关键证据。法院直接按上面写的面积(保温3063.57平方米等)算钱,因为这是白纸黑字确认过的。而被告说"七万多没我签字",但自己拿不出相反证据,法院自然采信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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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质量问题不能当"赖账借口"
被告喊冤说"外墙发绿让修不修",但法院没支持,因为:第一,没照片、维修通知等证据;第二,就算真有问题,也只能扣维修费,不能扣光全部工程款。就像您买手机屏幕碎了,商家该修就修,但不能因此不退您手机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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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违约金不是"10%就10%"
合同写了"违约付10%违约金",但因合同无效,法院没按10%判(原告要58414元),而是按银行利息算出13814.48元。道理很简单:合同都无效了,违约条款自然失效,但欠钱不还的利息损失得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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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别白忙活——公司债≠老板个人债
原告让公司老板胡某个人一起赔钱,但法院驳回了。因为公司是公司,老板是老板,除非您能证明老板用公司钱买私人豪车(财产混同),否则不能直接找个人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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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划重点

工程纠纷看似复杂,其实核心就三点:干好活、留证据、及时沟通。下次再遇到"合同无效""质量扯皮",记住这个案例——工程质量合格,钱就该一分不少!如需进一步帮助,建议咨询专业工程纠纷律师,针对性制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