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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主次责任按40%比例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计算有讲究-濉溪县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4 濉溪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皖0621民初5349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5年1月15日13时37分许,张某驾驶三轮电动车沿X010线由北向南行驶,行至濉溪县四铺镇五铺街路口左转弯时,与沿G343线由西向东行驶的姬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造成张某受伤及两车受损。交警认定张某未按规定让行,负事故主要责任;姬某驾驶超载车辆行经路口未注意观察,负事故次要责任。

事故造成张某右小腿截肢,经鉴定为七级伤残,左踝关节损伤构成十级伤残。张某住院52天,医疗费21.6万余元。法院委托鉴定机构确定其需配置小腿假肢等辅助器具,总费用35.28万元。张某还主张了父母的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损失。

法院核定张某总损失111.57万余元。判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分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36.4万余元;姬某、夏邑县坤某运输有限公司、商丘全某运输有限公司赔偿鉴定费3000元;驳回张某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交通事故中"主次责任"不是简单的全赔或不赔,而是按比例算钱!张某负主要责任(60%),对方负次要责任(40%),所以保险公司只赔40%的损失。很多老百姓以为"我主要责任就得不到赔偿",这是大错特错!

特别提醒3个关键点,遇到类似事故一定要注意:

  1. "主次责"≠"不赔钱",40%比例很关键
    本案中张某负主要责任(60%),对方负次要责任(40%),但法院仍判对方赔偿40%的损失。现实中很多伤者以为自己"闯红灯""没让行"就要自认倒霉,其实只要对方也有过错(比如超载、没注意观察),就能按责任比例获赔。记住:责任比例是保险公司算钱的"放大镜",不是"免赔券"!

  2. 假肢等辅助器具费要提前算清楚
    张某截肢后,法院根据鉴定机构意见,把未来37年的假肢更换、维修、训练费用一次性算清(共35.28万元)。很多伤者只盯着当前医疗费,却忽略后续辅助器具费。正确做法:

    • 第一时间要求交警委托专业机构鉴定辅助器具类型、价格和更换周期
    • 保留所有配置凭证(如假肢发票、维护记录)
    • 计算时注意"不满一次按一次算"(本案假肢需更换12.33次,法院按13次计算)
  3. 被扶养人生活费别算错
    张某主张父母赡养费,但法院发现她算错了:

    • 年赔偿总额不能超过当地人均消费标准(本案按27900元/年计算)
    • 多个被扶养人时,要按责任比例折算(本案按伤残程度20%计算)
    • 60岁以上每增1岁减1年(父亲65岁赔15年,母亲61岁赔19年)
      重要提示: 务必提供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父母无收入证明,否则法院可能不支持!

最后给伤者的3条实操建议:
① 事故后别急着签"私了"!先查对方车辆挂靠公司(本案挂靠的坤某公司、全某公司也要担责)和保险情况,特别是商业险保额(本案100万足够赔付);
② 拒绝保险公司"随便估价",残疾辅助器具必须由法院委托专业机构鉴定(本案保险公司申请重鉴被驳回,因拿不出反证);
③ 交强险赔完不够,还有商业险"兜底"!本案交强险只赔19.8万,但商业险又赔了36万多,千万别以为"交强险赔完就没了"。

记住:交通事故赔偿是"技术活",责任比例、伤残等级、辅助器具这些专业问题,最好在治疗时就找专业律师介入,避免像本案张某一样,因不熟悉规则导致部分诉求被驳回。您的权益,值得专业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