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主次责任这样赔!次要责任方可能要承担40%赔偿-五河县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皖0322民初4616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4年8月12日上午10点40分左右,刘某驾驶"长安"牌小客车,在五河县兴沱路与彩虹大道交叉路口,与杨某骑的两轮电动车相撞,造成杨某受伤、两车损坏。交警认定杨某承担主要责任,刘某承担次要责任。杨某住院14天,花医疗费18,164.43元。经鉴定,杨某构成两处十级伤残,需误工150天、护理60天、营养60天。肇事车登记在刘某名下,由某蚌埠分公司承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事故发生后,某蚌埠分公司已垫付18,000元医疗费。
判决结果:
法院判某蚌埠分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杨某115,457元(含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在商业险范围内再赔1,985.57元(含医疗费和鉴定费)。但杨某主张的2万多元误工费、600元交通费因证据不足被驳回。案件受理费由杨某出380元,刘某出1,324元。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关键结论:交通事故就算你担主责,对方作为开车的仍要赔你至少40%!
这个案子最该记住的是:交警说你"主要责任"不等于你只能拿很少赔偿。法院最终判开车的刘某一方赔40%(不是30%),因为安徽省规定——当机动车撞上电动车时,哪怕电动车方主要责任,机动车方也得承担不低于40%的赔偿。很多当事人一看到"主责"就放弃索赔,其实大错特错!
遇到类似事故,这样做才能多拿赔偿:
1. 别被"主责"吓退,40%赔偿底线要守住
交警定责只是第一步,法院会根据《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重新算比例。本案中,虽然杨某主责,但法院硬是把刘某责任从30%提到40%。记住:电动车撞汽车,你担主责也能拿4成赔偿! 如果对方保险公司只肯赔30%,直接拒绝签字,坚持要求按40%谈。
2. 证据不全=白忙活!三类赔偿最容易"打水漂"
- 误工费:杨某丢了2万块就因只交了单位一纸证明。正确做法:复印劳动合同+银行工资流水+单位扣薪证明,缺一不可。没工作证明?拿社保记录或邻居证言也行。
- 车辆损失:杨某拿购车发票当维修费被法院打回。正确做法:48小时内拍事故现场照片,去4S店开"维修明细单",写清"事故维修"。
- 交通费:说"打车去医院花了600"但没票据?法院直接不认。正确做法:每次打车留小票,或用打车软件导出行程记录。
3. 对付保险公司"套路"的两个绝招
- "要扣10%非医保药"?当场怼回去!
保险公司总说"医疗费要扣10%",但本案法院明确:必须让保险公司举证——具体哪些药是非医保的?价格多少?否则一分都不能扣!下次接到这类电话,直接回:"请书面列出药名和价格,否则我告你"。 - "鉴定费不赔"?搬出保险法第六十四条!
伤残鉴定费是确定损失必须花的钱,保险法白纸黑字规定该保险公司出。本案杨某能拿回440元鉴定费,就因法官引用了这条。保险公司拒赔时,把法条号"第六十四条"甩过去。
最后提醒:
✅ 事故后24小时内报警,死守现场等交警(这是唯一官方证据);
✅ 医院开药时主动问"这是医保药吗",非医保药要求换(避免后续扯皮);
✅ 别急着签保险公司"快速理赔单",40%赔偿比例要单独写进协议!
真实教训:杨某明明两处十级伤残,却因证据不足少拿2万多元。赔偿不是看伤得多重,而是看证据多硬。下次遇到事故,先用手机拍三样:对方车牌+事故全景+伤处照片,再打120——这些才是真"救命钱"。
(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本文观点基于五河县法院生效判决提炼,具体个案请结合当地司法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