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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货款不还?法院这样判你必胜!-宜黄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宜黄律师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最近不少朋友问我:“别人欠我货款不还,我该怎么办?”今天我就用一个真实案例来告诉你答案。这个案子特别简单,但教训很深刻——只要证据齐全,对方躲着不出庭,法院照样判你还钱! 下面我用大白话给你讲清楚,以后遇到类似问题,你就知道该怎么做了。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1026民初2238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宜黄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直接复制法院认定的内容):
2024年4月,王某向陈某购买干拌复合轻集料混泥土等货物。经结算,王某共欠陈某货款25,650元未支付。

判决结果(简单总结):
法院判王某在10天内把25,650元货款全额还给陈某,还要承担860元诉讼费和公告费;但陈某要求的违约金(769.5元)没支持,因为他在法庭上主动说“不要了”。

三、核心观点:遇到货款拖欠,3招教你轻松搞定!

这个案子看着小,却藏着大智慧。很多人以为“对方跑路就拿不回钱”,其实只要证据铁、动作快,你稳赢!我总结3条实用建议,你照着做就行:

1. 聊天记录就是“黄金证据”,千万别删!

2. 对方玩失踪?法院照样判你还钱!

3. 省钱小技巧:别乱加“违约金”


最后提醒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打官司不是拼谁嗓门大,而是拼谁证据硬!你可能觉得“打官司很贵很麻烦”,但你看:陈某花860元诉讼费,追回2万5,稳赚不亏。
记住3个动作:
1️⃣ 卖货时留证据(聊天记录+签字单);
2️⃣ 拖欠超1个月马上起诉;
3️⃣ 诉求写简单,直奔主题!

如果你正被欠款困扰,别等对方“良心发现”——今天留好证据,明天就能告赢他! 需要具体操作指导?欢迎留言讨论(但别问电话哦,我们专注普法不推销)~

法律小贴士:根据《民法典》第577条,欠钱不还就是违约,法院必须支持付款。别被“我手头紧”忽悠,你的钱,一分都不能少!

(本文基于真实判决改编,人物已匿名化处理。案例检索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