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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款拖欠必须还清但追讨费用难获支持-崇仁县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崇仁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1024民初1774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崇仁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李某在某瓷砖店购买瓷砖用于装修,总货款14292元(已扣除退货金额)。之后,李某陆续支付了部分货款,但仍欠6792元未付。某瓷砖店经营者周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支付剩余货款6792元,并赔偿追讨欠款产生的费用500元。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李某必须在10天内支付某瓷砖店6792元;但驳回了某瓷砖店要求李某承担500元追讨费用的请求。

三、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办?
这个案子特别典型,很多小生意人都会遇到——东西卖出去了,钱却收不回来。法院的核心观点就两点:欠钱必须还,但追讨费用没证据或合同约定就难要。我用大白话给你拆解清楚,下次遇到类似情况,千万别吃哑巴亏!

  1. 欠款不还?法院一定帮你追回本金!
    李某签字确认了货款金额,后来又部分付款,这相当于他自己承认了欠钱。法院一看证据确凿,直接判他还清6792元。关键提示:

    • 卖东西时,一定要让对方签收货单或欠条(哪怕手机拍照也行),写清楚金额、日期和用途。
    • 如果对方拖着不付,别光靠微信催,保留所有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这些就是你的“护身符”,法院100%会支持你拿回本金!
  2. 追讨费用(比如交通费、误工费)?没合同约定基本白搭!
    某瓷砖店花了500元去要账,但法院为啥不支持?因为判决书里明确说了:“无事实及法律依据”。关键提示:

    • 以后签买卖合同,提前加一句:“如买方拖欠货款,需承担卖方追讨产生的合理费用(如交通费、律师费)”。没这句话,法院很难支持你额外索赔。
    • 如果没签合同,至少在欠条里备注一句“欠款人负责催收费用”。别嫌麻烦,5块钱的打印费能省掉500元的损失!
  3. 对方玩失踪?赶紧起诉,别等黄花菜凉!
    李某收到法院传票还不出庭,结果法院直接缺席判决——他输得更彻底!关键提示:

    • 拖欠超过3个月?马上去法院立案(现在手机就能申请“网上立案”)。
    • 对方不接电话?法院有公告送达程序,不用你满世界找人。
    • 记住: 欠钱诉讼时效只有3年!从欠款到期日算起,过期法院就不管了。

最后提醒:做生意不怕遇到“老赖”,就怕自己不留证据。签字、录音、转账备注“货款”,这三招花不了1分钟,却能让你在法庭上稳赢。如果对方一直拖,别自己硬扛,早点找专业律师梳理证据——毕竟,法律只保护会“留痕”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