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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置换补贴没拿到法院这样判赔 - 南城县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南城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1021民初1983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南城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4年7月7日,符某与南城某有限公司签订《车行车辆定购合同》,约定购车价格196800元(优惠58000元),符某付了10000元定金和60800元尾款。之后双方口头说好:符某把旧车交给公司,公司按15000元标准给她报废补贴。符某把旧车和证件都交了,可公司一直没付这笔钱,还把旧车偷偷卖了过户。符某多次催要,公司用“审批中”“生病”“车祸”当借口拖着不给,最后符某只好告到法院。

法院判决:

  1. 公司必须在10天内付给符某15000元补贴款;
  2. 驳回符某另外要的5000元赔偿(因为证据不足)。

三、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处理?
这个案子核心就一句话:口头承诺也算数,但得留好证据;要告对方“骗人”,光生气不行,得拿铁证!

符某能赢回15000元,关键在她留了“三样东西”:微信聊天记录、电话录音、旧车照片。法院一看就认定了——公司答应给15000元是真事,不给钱就是违约。但为啥5000元赔偿没拿到?因为符某说公司“欺诈”(比如卖旧车不报废),却拿不出直接证明“公司故意骗人”的证据。法院讲得很明白:嘴上说“骗人”,得有实锤,比如聊天里写“我就是耍你”,否则不算欺诈。

给您的实操建议:

  1. 口头约定必须变“纸面”
    买车时销售说“补贴再加5000元”,别光听嘴上说!立刻补条微信:“按刚才说的,旧车补贴共15000元,对吧?”对方回“对”,这就是证据。哪怕当面谈,也用手机录个音(法律允许私人录音作为证据)。

  2. 证据“三件套”少一个都悬

    • 合同:签完拍照存手机;
    • 付款记录:转账备注写清用途(如“旧车置换补贴定金”);
    • 沟通痕迹:微信别删,录音备份到云端。
      像本案符某,就靠这些赢了15000元。要是她没留微信记录,可能一分钱都拿不回!
  3. 告“欺诈”要踩准红线
    如果商家像本案一样“卖旧车不报废”,想额外索赔(比如5000元),必须证明:

    • 对方从一开始就想骗你(例如聊天说“补贴政策是幌子,车我转手卖”);
    • 你因为被骗多花了钱(比如高价买车)。
      光说“他拖时间”“不守信”不够——这是普通违约,只能要回欠款,不能额外索赔。
  4. 对方玩消失?别干等!
    本案公司拒不到庭,结果败诉+付诉讼费。提醒您:遇到拖延,30天内必须行动

    • 先发书面催款函(微信/短信也行,写清“X月X日前不付,我就起诉”);
    • 超过期限立刻告到法院(像本案符某,7月立案10月就判了)。
      拖得越久,证据越容易丢,公司还可能跑路!

最后划重点: 买车置换补贴纠纷,80%输在“没留证据”。下次销售拍胸脯保证时,别傻笑——笑着把手机掏出来录一段。记住:法律不保护“马大哈”,只帮“有准备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