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赴缅甸诈骗窝点30日以上即构成诈骗罪-共青城市律师诈骗罪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诈骗罪
案号:(2025)赣0482刑初139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共青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0年3月22日,蒋某受何某(另案处理)邀约,与赵某(已判刑)等人从贵阳乘飞机到西双版纳,再从云南边境非法出境到缅甸,进入缅甸邦康热水塘诈骗园区,从事“刷单”诈骗和“杀猪盘”诈骗活动,直到2020年6月16日离开园区并偷渡回国,期间获利3000元人民币。2025年5月26日,蒋某接到公安机关电话后主动到案,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公安机关还在蒋某处扣押了一部某品牌手机。
法院判决: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追缴违法所得3000元上缴国库;扣押的手机由公安机关发还。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很简单:只要一年内出境到境外诈骗窝点累计30天以上,不管你是打杂还是跑腿,都算诈骗罪! 法院认为,蒋某在缅甸园区待了近3个月(3月22日到6月16日),时间远超30天,情节严重,必须追究刑事责任。但好在他有三个“救命稻草”:一是只干辅助活(比如帮忙发消息、收钱),算从犯;二是接到警察电话就主动投案,算自首;三是认罪认罚,态度老实。所以法院从轻判了八个月,否则可能判得更重。
如果你遇到类似情况,千万记住这三点:
- 别信“高薪出国工作”的鬼话! 很多人被“月入过万”“轻松赚钱”忽悠,结果一到缅甸就被逼进诈骗园区。记住:所有要求你偷渡出境、切断联系的“工作”,99%是骗局。真要出国打工,必须走正规渠道办签证,查清公司资质(比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搜名字)。
- 已经误入诈骗窝点?赶紧跑并自首! 别以为“只干几天没事”——法律看累计时间,30天就踩红线。趁早偷渡回国后,立刻主动联系当地派出所,说明情况(比如“我在缅甸被胁迫干了10天诈骗”)。像蒋某这样接到电话就投案,算自首,能大幅减轻处罚。千万别躲着,越拖罪越重!
- 被抓后别狡辩,老实认错! 警察问话时,直接承认“我错了,愿意退钱认罚”。像蒋某一样签《认罪认罚具结书》,法院会从宽处理。如果家里条件差交不起罚金,也可以申请分期交,但绝不能装傻抵赖——证据(比如行程记录、同伙证言)早被警方掌握,硬扛只会判得更重。
最后提醒:境外诈骗害人害己,轻则坐牢罚钱,重则被犯罪集团控制人身安全。真遇到亲友被“高薪招聘”骗走,马上打110或联系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热线(12308),别等30天到了才后悔!法律不讲“不知者无罪”,擦亮眼睛才能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