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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协议欠款有欠条就能要回钱 - 新晃侗族自治县律师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新晃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1227民初523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直接根据法院认定内容整理):
原告杨某和案外人杨某乙于2012年在新晃侗族自治县经营一家店铺,起初由杨某乙负责,2016年2月25日变更为杨某经营。被告梁某曾在晃州镇皇家KTV当经理,杨某在KTV消费时认识了梁某,并成为朋友。2016年初,梁某和梁某乙打算开一家娱乐会所,和杨某口头约定:由杨某负责为会所安装监控、电脑、吸顶WIFI等设备,所有材料都由杨某提供。工程完工后,双方在2016年2月6日会所办公室结算,梁某和梁某乙给杨某写了一张欠条,确认欠杨某工程款58944元。2017年春节,梁某在会所前台付了1万元给杨某,还剩48944元没给。之后杨某多次催款,但梁某和梁某乙一直没付清,杨某只好告到法院。

判决结果很简单:法院判梁某和梁某乙在10天内付给杨某48944元欠款,还要承担1024元案件受理费和400元公告费。如果他们不按时付钱,还得额外付利息。

三、核心观点和实用建议:遇到欠钱不还怎么办?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就算没签正式合同,只要有欠条,欠的钱也能要回来! 很多人以为“没白纸黑字的合同,钱就打水漂了”,但法院明确说了:口头约定也受法律保护,欠条就是你的“护身符”。

为什么这个案子能赢?关键在三点:

  1. 欠条是铁证:梁某和梁某乙亲笔写的欠条(写明金额、时间),法院直接认定有效。哪怕只有一张手写纸条,只要签字真实,就能证明欠钱事实。
  2. 合伙要连带还钱:两人一起开娱乐会所,法院推定他们是合伙关系。这意味着一人跑路,另一人也得全额还钱——别以为“我只出力不出钱”就能赖账。
  3. 催款记录有用:杨某2025年发短信催款(虽然对方没回),这证明他一直在主张权利。法律上叫“诉讼时效没过”,要是5年都不催,可能就真要不回来了。

如果你也遇到欠钱不还,记住这三步:
第一步:留证据,别嫌麻烦!

第二步:及时催款,保留痕迹!

第三步:对方失联?照样能告赢!

最后提醒一句:法律不帮“马大哈”。本案杨某赢在欠条+催款记录,但很多人工程干完了连张纸条都懒得要。记住:欠钱是生意,还钱是人情,法律只保护有准备的人。下次签合同时多花5分钟写清楚条款,省得几年后花几千块打官司!

(注:本文仅解读案例,具体纠纷请咨询当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