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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出车祸保险公司也要赔-嘉禾县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嘉禾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湘1024民初1467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5年2月6日20时3分许,莫某(男,50岁,无证驾驶)驾驶粤XXXX小型普通客车,途经嘉禾县车头镇车头桥中学路段时,撞到在路边步行的行人曾某(男,53岁),事发后莫某驾驶粤XXXX小型普通客车逃离现场,造成曾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莫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曾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当日,原告被送往嘉禾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57天,于2025年4月4日出院,花费医疗费23899.74元。出院诊断:双侧耻骨上、下肢骨折,多处软组织挫伤,脑震荡,S1、S2骨折等。出院医嘱:出院后全休1-2月,注意休息,患肢逐渐负重等。2025年5月12日,原告委托郴州市科诚司法鉴定所对其人体损伤伤残等级及三期进行鉴定,评定原告构成十级人体损伤伤残等级,误工期170日、护理期75日、营养期75日。原告曾某与配偶李某甲共生育长子曾某甲、次子曾某乙、女儿曾某丙,定残时女儿曾某丙已满16周岁。被告莫某驾驶的其所有的粤XXXX**小型普通客车在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事故发生后,被告莫某已向原告垫付医疗费19000元。审理过程中,被告莫某申请重新鉴定,湖南省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也评定原告构成人体损伤十级伤残。

法院判决: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曾某各项损失156144.74元;驳回曾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821元,由莫某负担1711元,曾某负担110元。

三、遇到类似车祸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处理?
这个案子最核心的道理是:就算司机无证驾驶、肇事逃逸,只要买了交强险,保险公司也得先赔你钱,之后保险公司再去找司机要回来。 很多人以为"司机没驾照"就等于"没保险",这是大错特错!下面用大白话告诉你遇到类似情况该怎么办:

1. 别慌!先搞清"三件事"

2. 赔偿时记住"两个坑"别踩

3. 赔偿款到底谁出?一张图看懂

你 → 要求保险公司(交强险范围内) → 先赔你钱  
保险公司 → 赔完后 → 找肇事司机要回这笔钱  
(本案中:保险公司赔15.6万 → 之后向莫某追偿)  

重点提醒

最后叮嘱
遇到车祸别私了!特别是司机无证、酒驾时:
① 立即报警,让交警出事故认定书;
② 住院期间保留所有票据(哪怕1元钱的挂号单);
③ 伤情稳定后尽快做伤残鉴定;
④ 如果保险公司拒赔,直接告保险公司+司机(像本案曾某直接把保险公司当被告)。
记住:交强险是"保受害人"的兜底保险,无证驾驶≠没保障!按这个流程走,你的赔偿款才能一分不少拿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