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后对方拖欠货款必须全额支付-宜章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专门帮普通人看懂法律问题。今天用一个真实案例,教您遇到“供货后对方不付钱”该怎么办。这个案例特别常见,很多小老板、个体户都可能碰上。别担心,我用大白话讲清楚,保证您看完就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做!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1022民初3572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宜章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2024年3月21日起,被告在原告处采购盐酸、丙酮等工业产品,并签订了《采购订单》,合同约定:交付货物后,在60天内支付货款。2024年3月21日至2025年1月3日期间,原告向被告供货金额共计260173元,双方于2025年4月对账结算,尚欠货款225623元。后经原告催讨,剩余货款至今未付。
判决结果:法院直接判被告湖南某乙公司在10天内付清原告郴州市某甲公司225623元货款,一分不能少!如果被告拖着不给,还得额外付利息(比如拖一年,可能多掏几千块)。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核心观点:供货后对方拖欠货款,法律一定站你这边!
这个案子很简单:原告(供货方)按合同交了货,被告(买方)签字收了货、也对过账,却赖着不付钱。法院一查证据,立刻认定“买方违约”,必须全额付清货款。法律为啥这么硬气?因为《民法典》白纸黑字写着:做生意要讲诚信,收了货就得按时付钱,耍赖要吃大亏!
遇到类似纠纷,您该这么做:
-
证据!证据!证据!(重要事情说三遍)
- 别光靠口头说,一定要留好“铁证”:
- 合同/订单:哪怕微信下单,也得保存截图(写清货物、价格、付款时间)。
- 送货单:让对方签收!没签字的货,法院可能不认(就像这个案子,被告签字了,法院直接采信)。
- 对账单:定期和对方核对欠款,微信或邮件确认也行(本案中2025年4月对过账,欠款金额跑不掉)。
- 小贴士:平时用手机拍个照、存个电子档,花1分钟的事,关键时刻能救命!
- 别光靠口头说,一定要留好“铁证”:
-
先催讨,别直接打官司
- 对方拖款时,先发书面催款函(微信、短信也行),写明“欠XX元,X月X日前付清,否则走法律程序”。
- 为什么? 法院喜欢看您努力协商过(本案原告多次催讨,被告还嘴硬“希望调解”,但证据确凿,调解不成直接判了)。
-
拖太久?马上起诉,别犹豫!
- 如果催了1-2个月还不给,赶紧去法院告!
- 好处:
- 像本案,从立案到判下来只用了50天(2025年9月起诉,10月就判了),简易程序超快。
- 诉讼费由败诉方(赖账方)承担(本案2342元全让被告掏)。
- 赢了还能追加利息(拖得越久,对方赔得越多)。
- 提醒:去被告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诉(本案在宜章县法院,因为被告在湖南某乙公司注册地)。
最后划重点:
- 拖欠货款不是“小事”,法律武器就在手边!
- 供货前签好合同,供货后留好凭证,催款时留痕,这三步走完,90%的纠纷能快速解决。
- 别怕打官司——法院就是帮老实人讨公道的地方,就像本案,证据充分,10天内拿回22万多!
如果您正为货款发愁,记住:您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法律保护诚信经营者,该出手时就出手,别让血汗钱打水漂!(注:具体操作建议咨询当地律师,本文仅作案例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