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索赔关键,全责方须赔交强险外损失-杞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0221民初7943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4年7月8日9时4分许,刘某驾驶XXX号小型普通客车,在杞县南门转弯时,撞住行人张某,造成张某受伤的交通事故。杞县公安交警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刘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张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张某被送往杞县某医院住院治疗1天(2024年7月8日-7月9日),诊断为右侧股骨颈骨折等,支付医疗费1676.69元;后转入河南省洛阳某医院住院治疗8天(2024年7月9日-7月17日),诊断为股骨颈骨折等,支付医疗费31115.12元及门诊费59.5元。刘某为张某垫付医疗费14000元。经司法鉴定,张某右股骨颈骨折构成九级伤残,误工期180-365日,护理期90-150日,营养期90-180日,张某支付鉴定费1300元和检查费357元。刘某驾驶的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河南分公司投保交强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保险公司已在交强险范围内赔付张某198000元。张某家庭承包耕地,平时靠种地为生,其父亲张某乙(1940年出生)需子女扶养。
法院判决:刘某赔偿张某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66318.88元(已扣除保险公司赔付的198000元和刘某垫付的14000元),同时驳回张某关于侄女扶养费等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核心观点:交通事故中,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是“铁证据”,全责方必须赔偿交强险不够的部分;索赔时要盯紧“证据链”,别让亲戚关系白忙活!
这起案件特别典型——刘某转弯撞人被认定全责,但想赖掉“交强险外”的赔偿,结果法院一分没少判他赔钱。为什么?关键就三点:
- 事故认定书就是“护身符”:交警的责任划分书,法院基本照单全收(除非你有录像、证人等硬证据推翻)。本案中刘某嘴上说“张某也有责”,但拿不出新证据,法院直接采信认定书,判他全赔。
- 赔偿顺序不能乱:先由交强险“兜底”(本案赔了19.8万),不够的部分才找肇事司机个人掏腰包。张某总损失近28万,交强险赔完还剩6万多,刘某就得自己补上。
- 费用计算有“硬标准”:
- 误工费:张某种地,法院按河南省农林牧渔业年工资58857元算,不是随便估;
- 被扶养人生活费:只支持了父亲张某乙的部分(5个子女分摊),侄女的诉求被驳回——法律只认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亲戚帮忙养孩子不能直接要赔偿。
给您的实操建议(普通人照着做就能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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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现场“三要三不要”:
- 要立即报警!让交警开事故认定书,别听对方说“私了给钱”就签字(本案刘某就想私了,但认定书一出他就赖不掉了);
- 要拍照留证:拍车损、伤情、路面痕迹,手机录像比嘴说强百倍;
- 要拒绝“好心垫付”陷阱:对方垫钱可以收,但必须打收条写清“垫付医疗费”,避免后续扯皮(本案刘某垫1.4万,法院直接扣减)。
- 不要擅自删监控:路口、店铺的监控可能关键,尽快申请交警调取;
- 不要瞒着伤情出院:本案张某从县医院转上级医院,每张票据都算钱,少一张医院证明就可能少赔几千;
- 不要轻信“保险全包”:交强险限额固定(2024年医疗费最多赔1.8万,伤残最多赔18万),大伤大残肯定不够,得提前查清对方有没有商业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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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路上“两关键”:
- 鉴定要趁早:出院后1-2个月内做伤残鉴定(本案误工期等靠鉴定确定),拖太久可能超时效;
- 票据要“全家福”:医疗费发票、交通费小票、土地承包证(证明收入来源)一个别丢,法院只认“白纸黑字”。比如张某拿村委会证明种地,误工费就按农林标准算,比按居民服务标准多赚近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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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注意“亲戚坑”:
想替侄女、外甥要生活费?法院大概率不支持!本案张某主张侄女扶养费被驳回,因为法律只保护父母、子女、配偶的扶养权。真遇到类似情况,先办合法收养手续,否则白忙活。
最后提醒: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3年(从治疗结束起算),本案2024年7月出事,2025年9月才起诉,差点卡线!别等伤口好了才想起维权,早立案早安心。记住:法律不帮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但会保护手里攥着证据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