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合并后旧欠款仍需清偿 - 安乡县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最近,我们遇到不少朋友咨询:单位合并了,之前的欠款找谁要?今天我就用一个安乡县的真实案例,用大白话给大家讲清楚。这个案子特别典型——村里赊账买烟酒多年不还,后来村子合并了,新村该不该付钱?答案是肯定的!下面我一步步拆解,帮您遇到类似纠纷时知道该怎么处理。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721民初2344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先说说案子咋回事(直接按法院认定的事实写,不绕弯子):
陈某自己开超市卖烟酒。原安乡县某村为了接待客人,在他店里多次赊账买货。具体有三笔:
- 2014年1月28日,会计李某作为安乡县某村的经手人,给陈某打欠条:欠11000元;
- 2016年2月14日,安乡县某村打欠条:欠14834元;
- 2016年3月18日,安乡县某村民委员会打欠条:欠5193元。
三笔加起来31027元,陈某一直催要,但对方拖了九年多不给。后来安乡县某村合并成了安乡县某村,陈某就把合并后的安乡县某会(就是新村)告上法院。开庭时,陈某自己说了句实话:对方其实已经付过4000元。
法院最后咋判的?简单说:
- 安乡县某会必须十天内给陈某27027元(31027元减掉已付的4000元);
- 其他要钱的要求,法院不支持。
案子受理费576元,安乡县某会出238元,陈某自己担50元。
三、核心观点:遇到类似纠纷,您该这样做!
这个案子看着简单,但藏着关键“保命招”——我帮您总结三点,下次遇上单位欠钱、合并改名之类的事,照着做准没错:
1. 欠条就是“铁证据”,千万别扔!
法院为啥判新村付钱?核心就是那三张欠条!上面白纸黑字写着谁欠的、欠多少、为啥欠(比如“接待开支”)。很多人以为口头说说就行,或者收据随便一塞就丢,结果打官司时拿不出证据,血亏!
- 您该咋办:以后无论赊账买菜、装修还是供货,一定让对方打欠条(或签合同)。写清:①谁欠的(单位盖章最好);②欠多少钱(大写小写都写上);③为啥欠(比如“办公采购”);④谁经手(哪怕是个会计签名)。像本案陈某,就靠欠条“复活”了九年前的旧账。
2. 单位合并?新“东家”必须接盘旧债!
安乡县某村合并成安乡县某村后,原以为“旧账清零”,但法院直接搬出《民法典》第67条:单位合并了,新单位得把旧债务扛起来!别信对方说“这账归老单位,我们不管”——法律上新单位就是“接盘侠”。
- 您该咋办:如果欠钱的公司、村子被合并了,别慌!直接找合并后的新单位要钱。查它官网、问当地街道办,确认合并文件(比如政府公告),把新单位名称、地址搞清楚,该起诉就起诉。本案陈某就是找准了“安乡县某会”这个新主体,钱才要回来。
3. 对方玩消失?法院照样判您赢!
安乡县某会全程不露面、不答辩,但法院照样缺席判决——因为陈某证据扎实。很多人怕被告“跑路”就放弃,其实只要您证据过硬,对方不来,法院反而更容易支持您!
- 您该咋办:
- 及时催款留痕迹:电话催要录音、微信发消息,都保存好。像本案陈某“多次催讨”,法院就认定了诉讼时效没过(别等十几年才想起来告!)。
- 自认事实要老实:陈某主动说“对方付过4000元”,法院反而更信他,多要的钱没支持,但该给的27027元一分没少。千万别为了多要钱撒谎,法院一查就穿帮。
- 抓紧时间起诉:一般欠款纠纷诉讼时效是3年,但像本案多次催讨,时效会重新计算。别拖!一发现对方赖账,马上咨询律师或去法院立案。
最后唠句实在的:打官司不是拼力气,是拼证据。村集体也好、公司也罢,只要欠条在手、主体找准,哪怕拖上十年,法律也给您兜底!下次遇到类似事,记住三点:留证据、盯主体、快行动。如果还是拿不准,建议带材料找当地律师面谈——毕竟每个案子有细节差异,专业人办专业事,省心又省钱!
(注:为保护隐私,文中人名、村名已按法律惯例隐去,如陈某、安乡县某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