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村合并后旧欠款仍需清偿 - 安乡县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安乡律师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最近,我们遇到不少朋友咨询:单位合并了,之前的欠款找谁要?今天我就用一个安乡县的真实案例,用大白话给大家讲清楚。这个案子特别典型——村里赊账买烟酒多年不还,后来村子合并了,新村该不该付钱?答案是肯定的!下面我一步步拆解,帮您遇到类似纠纷时知道该怎么处理。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721民初2344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先说说案子咋回事(直接按法院认定的事实写,不绕弯子):
陈某自己开超市卖烟酒。原安乡县某村为了接待客人,在他店里多次赊账买货。具体有三笔:

法院最后咋判的?简单说:

三、核心观点:遇到类似纠纷,您该这样做!

这个案子看着简单,但藏着关键“保命招”——我帮您总结三点,下次遇上单位欠钱、合并改名之类的事,照着做准没错:

1. 欠条就是“铁证据”,千万别扔!
法院为啥判新村付钱?核心就是那三张欠条!上面白纸黑字写着谁欠的、欠多少、为啥欠(比如“接待开支”)。很多人以为口头说说就行,或者收据随便一塞就丢,结果打官司时拿不出证据,血亏!

2. 单位合并?新“东家”必须接盘旧债!
安乡县某村合并成安乡县某村后,原以为“旧账清零”,但法院直接搬出《民法典》第67条:单位合并了,新单位得把旧债务扛起来!别信对方说“这账归老单位,我们不管”——法律上新单位就是“接盘侠”。

3. 对方玩消失?法院照样判您赢!
安乡县某会全程不露面、不答辩,但法院照样缺席判决——因为陈某证据扎实。很多人怕被告“跑路”就放弃,其实只要您证据过硬,对方不来,法院反而更容易支持您!

最后唠句实在的:打官司不是拼力气,是拼证据。村集体也好、公司也罢,只要欠条在手、主体找准,哪怕拖上十年,法律也给您兜底!下次遇到类似事,记住三点:留证据、盯主体、快行动。如果还是拿不准,建议带材料找当地律师面谈——毕竟每个案子有细节差异,专业人办专业事,省心又省钱!

(注:为保护隐私,文中人名、村名已按法律惯例隐去,如陈某、安乡县某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