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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伤残赔偿系数按11%计算 保险公司需全额赔偿合理医疗费-平江县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平江律师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专帮普通人看懂“天书”般的判决书。今天这个案子特别典型:很多人以为交通事故里“两个十级伤残”能赔12%的钱,结果发现只赔11%;还有人被保险公司忽悠“转院不赔钱”,最后一分钱没少拿!下面我用大白话拆解这个案子,看完你就知道——遇到事故别慌,该你拿的钱,一分都不能少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湘0626民初5118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事实是这样的(直接抄判决书认定的内容,没废话):
2024年6月12日18时13分,何某开车在平江县虹桥镇天芦公路行驶时,没减速靠右,撞上了王某骑的无牌摩托车,王某受伤、两车损坏。交警说:何某负主要责任(70%),王某负次要责任(30%)。王某受伤后,在平江县多家医院看病住院,一共住了36天,花掉医疗费12970.35元。后来做了伤残鉴定:双侧肋骨骨折和右桡骨骨折,都算十级伤残;误工120天,护理60天,营养60天,后续还要花1500元治伤。王某定残时,妈妈59岁、爸爸64岁(由王某和弟弟一起养),儿子12岁、女儿14岁(由王某夫妻一起养)。何某的车在长沙某公司买了保险(交强险+商业三者险300万),事故发生在保期内。长沙某公司提前垫了10000元,何某垫了3029.29元。

法院最后判了啥

  1. 长沙某公司(保险公司)总共赔王某 226563.8元(已扣掉之前垫的10000元);
  2. 王某要还何某垫的 3029.29元
  3. 王某其他要求(比如多要赔偿)没支持

简单说:保险公司该赔的钱一分没少,但王某自己也要担30%的责任。


三、核心观点:3个关键提醒,遇到事故照着做!

这个案子表面是“撞车赔钱”,实则藏着普通人最容易踩的3个坑。法院用判决告诉你:保险公司不能随便扣钱,法律保护合理损失。具体怎么避坑?

坑1:两个十级伤残≠赔12%!记住“11%”这个数

坑2:多次转院、小医院看病,保险公司照样赔!

坑3:老人没到60岁,也可能拿生活费!但要满足条件


📌 最后给你的3条保命建议

  1. 事故现场别私了
    → 立即报警!让交警出《责任认定书》(像本案“何某主责、王某次责”),这是索赔的“铁证据”。
  2. 治疗过程全留痕
    → 每次看病拍3张照片:挂号单、病历、缴费发票。转院时让医生写转诊原因(例:“建议转上级医院手术”)。
  3. 索赔清单自己算
    → 按法院标准列明细(参考本案):
    • 医疗费:所有发票加起来;
    • 伤残赔偿:51243元×20年×11%(两个十级);
    • 误工费:收入÷365天×120天(没工作按当地最低工资算);
    • 被扶养人生活费:孩子/老人×年限×11%÷抚养人数。
      → 保险公司说“算多了”?直接甩判决书给他看!

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事故后1年内要起诉(本案王某2024年6月出事,2025年1月做鉴定,10月判下来,刚卡住期限)。别信保险公司“等等再赔”,该出手时就出手!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撰写,旨在普及法律常识。个案细节可能影响结果,遇纠纷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注:为保护隐私,文中王某、何某、长沙某公司等名称已按规范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