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已实际交付发包方应支付全部工程款-邵阳县律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523民初2586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邵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8年11月16日,湖南某公司邵阳县分公司承包邵阳市某公司位于邵阳县塘渡口镇沙坪夷江豪庭商住小区的配电设备安装工程,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工程按63元/平方米结算(面积以房管部门测绘为准,地下车库不计),总费用约590万元。2020年5月28日,双方签署《工程签证报告》,确认合同总金额为517.86万元,已支付350万元,剩余167.86万元分三笔支付:先付50万元,等4栋、5栋计量装置安装完成后付50万元,最后在消防安保专变计量装置安装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67.86万元。2020年5月28日和6月5日,邵阳市某公司支付了前两笔50万元;2020年7月2日,工程完工并实际送电交付使用;2021年2月4日,邵阳市某公司又支付30万元,但剩余37.86万元工程款一直未付。
法院判决:邵阳市某公司需在15日内向湖南某公司邵阳县分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37.86万元及逾期利息6.99万元(利息算至2025年3月25日),之后利息以欠款为基数按年利率3.85%继续计算,直到工程款全部付清。
三、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办?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只要你干完活、工程实际交付给对方用了,发包方就得老老实实付钱,别管合同里写得多复杂! 很多包工头或小公司遇到拖欠工程款时,总以为“对方没签字确认就不算完”,结果白白等几年。但法院说了:工程实际送电、交房使用了,就是铁证!下面用大白话告诉你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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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时,别光看总价,重点盯死“啥时候付钱”
像本案中,双方在《工程签证报告》里把付款步骤写得清清楚楚(先付多少、装完哪部分再付多少)。但普通人常犯的错是:合同只写“完工后付款”,没明确“完工”的标准。记住:一定要写清楚“验收合格”或“实际交付使用”作为付款条件!比如加一句:“工程通电/交房即视为完工,15日内必须付清尾款。” 这样以后对方赖账,你就有依据。 -
工程干完后,赶紧留证据,别怕麻烦!
本案原告赢的关键,是证明了“2020年7月2日工程已送电交付”。普通人怎么做?- 拍照片、视频:记录设备通电、业主入住等场景;
- 要书面记录:让物业或对方工地负责人签字确认“已接收使用”;
- 保留催款痕迹:比如微信、电话录音说“活干完了,快打钱”,像本案中用通话录音和银行回单。
重点提醒:别以为“对方没验收”就不能要钱!只要工程实际用上了(比如小区开始供电),法院就认你干完了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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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拖钱?三步走,少走弯路!
- 第一步:书面催款。发个《催款函》(模板网上搜“工程款催告书”),写明“X月X日已完工,按合同应付款XX元,请5日内付清,否则走法律程序”。快递寄到公司注册地址,保留底单。
- 第二步:算清利息别白亏。拖欠工程款能要利息!没约定利率的,按银行当前利率(如本案3.85%)从交付日开始算。比如你2023年1月1日交工,对方拖到2025年才付,这两年利息法院肯定支持。
- 第三步:及时起诉,别拖过3年。工程款诉讼时效是3年,从交付日算起。像本案,2020年7月交工,2025年才起诉(超了5年?但因之前部分付款中断时效,仍有效)。普通人记住:一旦对方明确说“不付”,或拖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马上准备材料起诉,别等!
最后强调:很多人觉得“打官司费钱又麻烦”,但本案中,法院不仅判了工程款,连利息和诉讼费都让对方承担。关键就两点:合同写清楚付款条件+完工后死死抓住“实际交付”证据。下次遇到拖欠,别自己硬扛,按这三步做,省心又省钱!
(注:本文仅针对本案情况分析,具体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