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司为购房者代偿房贷后有权追回款项-湘乡律师追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追偿权纠纷
案号:(2025)湘0381民初3625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0年1月15日,原告湖南某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证人)与被告周某(抵押人、借款人)、案外人湖南湘乡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贷款人)签订合同编号为-10000-2020-00000229的《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担保合同(2019版)》,约定:1.向借款人发放个人住房/商业用房贷款,金额为600000元;2.借款期限为60个月,自2020年1月15日起至2025年1月15日;3.借款用于购买燕兴华城五期2栋305号房产;4.本合同项下借款采用浮动方式确定执行利率;5.逾期还款的,按罚息利率(合同利率加收20%计算)计付利息;6.保证人自愿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人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7.保证责任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和利息(含逾期利息及罚息、复利)等;8.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本合同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经过三年。
合同签订后,湖南湘乡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按约发放了贷款,因被告周某未按约偿还银行贷款,银行要求原告承担保证责任,分别于2021年8月30日、2021年9月30日、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2月18日、2022年2月28日、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29日扣划原告在银行账户上钱款38513.14元、12788.63元、12817.16元、12788.7元、12790.53元、12815.78元、12821.16元、12783.76元、12780.18元,合计140899.04元。
法院判决周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湖南某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代偿的140899.04元及从2025年7月22日起按年利率3%计算的利息,同时承担1558.99元的案件受理费。
三、遇到类似纠纷该如何处理
这个案子其实讲的是一个很常见的事情:开发商帮买房人还了银行贷款后,能不能找买房人要回来?法院的答案很明确:能要回来!
给大家解释得简单点:当你买房时如果开发商给你做了贷款担保(这在期房销售中很常见),你就要记住:开发商不是做慈善的。如果你不按时还月供,银行会先找开发商要钱,开发商垫付后,就有权找你要回这笔钱,法院肯定会支持开发商。
如果你是购房者,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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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别当"老赖"不还钱:这个案子中周某一直不还贷款,结果开发商被银行扣了14万多。你以为不还月供只是和银行有矛盾?错!开发商也会被拖下水,最后你不仅要还银行钱,还得还开发商垫付的钱,还要多付利息。就像这个案子,周某本来欠银行的钱,结果又欠了开发商14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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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开发商起诉后千万别躲:周某这个案子最傻的就是收到法院传票后不去开庭。如果你不去应诉,法院只能根据开发商提供的证据判,结果肯定对你不利。就算你真没钱,去法院说明情况,说不定还能商量分期还款。躲着不管?只会让债务越滚越大,还要额外承担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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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利息计算标准:这个案子中原告要3.1%的利息,但法院只支持了3%。因为双方没约定利息怎么算,法院就按当时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来定了。所以如果你被起诉,可以要求法院按最新LPR标准计算利息,别被开发商多要了钱。
如果你是开发商,遇到业主不还月供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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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和业主好好沟通:这个案子中开发商说"多次催收",但没说具体怎么催的。建议保留微信、短信、电话录音等催款证据,这样起诉时更有把握。有时候业主可能只是暂时困难,协商一下可能比打官司更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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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行使追偿权:法律上讲,你代偿后就立刻获得了向业主追偿的权利。别拖太久,时间越长证据越难找,业主的还款能力也可能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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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时别乱要高额利息:这个案子中原告要3.1%的利息,但法院只支持了3%。因为没约定利息时,法院会按起诉时的LPR标准判。所以起诉时别狮子大开口,按合理标准要,反而更容易获得法院全部支持。
最后提醒大家:签贷款合同时一定要看清"保证条款"。很多买房人只关心首付和月供,却忽略了开发商担保这部分。一旦你断供,开发商垫付后追偿是板上钉钉的事,法院不会因为"我不知道"就判开发商吃亏。遇到资金困难要提前和银行、开发商沟通,别等到被起诉才着急。记住:法律只保护认真履行合同的人,不是保护逃避责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