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合同合法有效委托人必须支付居间费-湘乡律师中介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作为律师,我经常遇到普通人因不熟悉法律而吃亏的情况。今天用一个真实案例,帮大家看懂“中介合同纠纷”怎么处理。这个案子很简单:有人帮别人介绍工程,说好给中介费,事后对方不给钱,法院判必须付!如果你也遇到类似情况(比如介绍生意、租房、工程等中介费纠纷),看完这篇就能知道该怎么办。语言绝对大白话,不绕弯子,保证你3分钟看明白。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中介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381民初2791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先说事实(直接抄法院认定的部分,不加“法院查明”这种废话):
2024年1月29日,宾某和湖南省某甲有限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和责任书,约定宾某负责“湖南师大附属星沙云谷实验学校园林景观工程”的实际施工。为了拿到这个工程,2024年2月17日,宾某和陈某某签了《工程居间(业务介绍)合同》,约定陈某某帮忙联系湖南省某甲有限公司和湖南某甲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宾某支付工程造价3.3%的中介费(44.8140万元),分三次给:签合同后付15万元,收到第一次工程款后付15万元,收到第二次工程款后付清尾款。2024年3月6日,湖南省某甲有限公司和湖南某甲有限公司真签了施工合同,宾某成了工程的实际施工人。2024年5月31日和7月24日,发包方分两次向湖南省某甲有限公司打款57万多元和127万多元。2025年1月27日,有人按宾某要求给陈某某转了5万元中介费。后来陈某某多次催要剩下的钱,宾某一直不给,陈某某就告到法院。
法院咋判的?
很简单:宾某必须给陈某某39万元中介费,还要加利息(从2025年6月17日起,按每年3%算,直到付清为止)。案子的诉讼费3575元也由宾某出。
三、核心观点和实用提示:中介费该给就得给,但要注意3个关键点!
这个案子核心就一句话:中介合同只要内容合法、双方自愿签的,法院就保护!委托人想赖账?没门儿。 宾某为啥败诉?他辩称“合同违法”,但法院查了,陈某某只是帮忙牵线搭桥,没干偷税漏税、行贿这些违法事,合同完全合法。而且陈某某真把活儿干成了——工程签了、款收了、活儿干完了,宾某当然得付钱。
如果你也遇到类似中介费纠纷(比如介绍客户、工程、房子后对方不给钱),记住这3点,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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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前先确认“不违法”:
中介内容不能踩红线!比如不能帮人“走后门”拿工程(像行贿、串标),也不能干黑中介(收钱不办事还威胁人)。像本案中,陈某某只是正常联系两家公司签合同,没越界,所以合同有效。你自己签合同时,别写“保证中标”“私下返点”这种话,老老实实写“提供信息、协助谈判”就行。 -
干活儿必须留证据:
宾某想赖账,但法院看到:合同白纸黑字、施工合同真签了、工程款真到账了、还有转账记录证明付过5万。你做中介时,聊天记录、合同、付款凭证、甚至证人证言都得存好! 万一对方不认,这些就是你的“铁证”。特别提醒:现金给钱最坑,一定要银行转账并备注“中介费”。 -
别等太久才要钱:
陈某某在宾某收完工程款后马上催款,对方不给就立刻起诉。中介费拖得越久越难要! 法律上一般3年内都能告(从你知道权利被侵害那天算),但拖久了证据可能丢、对方可能跑路。发现对方耍赖,1个月内就收集证据去法院立案——现在网上也能提交材料,不用跑断腿。
最后唠叨一句:中介不是“空手套白狼”,帮人成事就该拿钱;但想拿钱,合同要干净、证据要扎实、行动要快。别像宾某一样,法院都判了还得加利息,亏大了!以后遇到中介费纠纷,先按这3点自查,该出手时就出手,法律永远站在讲道理的人这边。
(注:本文仅针对同类案件提供一般性建议,具体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文中人名、公司名已按规范隐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