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转账未明确借款被认定为赠与,无法追回-监利律师赠与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作为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我经常遇到法盲朋友拿着判决书一脸懵:为什么我借出去的钱,法院不给要回来?今天我就用一个真实案例,手把手教你读懂这类“恋爱转账纠纷”。案子发生在湖北监利,很多人可能搜索“恋爱转账能要回吗”“微信借钱不还怎么办”,看完这篇,你就知道以后该咋办了!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赠与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1023民初5253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监利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直接摘自法院认定内容,已匿名化处理):
2019年5月,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相亲认识。2022年10月10日,被告微信原告说“我先把医美做了看工作的事,不知道要多少钱,怕是得找你借钱了”,原告微信转账20000元,但被告退还该款并表示“我是找你借的,要还的,…,要不暂时先借个1W吧”,原告随后转账10000元给被告。2022年11月26日,被告微信向原告发了几组衣服的视频和图片,并问原告“这个衣服好看不,…,有报销不”,原告先转账500元,但被被告退回,七分钟后原告又转账10000元,被告回复“这有点多,我有点慌”“一下多出这么多…”,原告说“刚刚明明是少了”,之后被告接收了该转账。2023年1月15日双方分手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要求退还20000元,被告退还10000元后拒退余款,原告于是起诉。
判决结果很简单:法院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请求,原告要不回剩下的10000元。也就是说,法院认为这10000元不用还!
三、核心观点与实操提示:恋爱转账,说不清就等于送钱!
为啥法院不支持原告?关键就一点:没说清是“借”还是“送”。
- 第一次10000元:被告明明白白说了“借”“要还”,这算借款,被告后来还了10000元,没争议。
- 第二次10000元:问题出在这里!被告问“有报销不”(意思是“能帮我付钱吗”),原告直接转账还说“明明是少了”,全程没提“借”字。法院一看聊天记录:你俩才刚认识,连电影院都没去过,明显是为讨好对方才转账——这算“送礼物”(赠与),不是借钱!钱一到账,就不能反悔要回了。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咋办?记住这3条保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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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转账前,必须“说清楚”:
别学本案原告,转账时不说话!哪怕微信打字,也得写明“这是借你的,下月还”。像被告说“报销”这种模糊词,容易被当成“送钱”。简单说:涉及5000元以上转账,必须带“借”“还”“利息”字眼,避免用“报销”“支持你”等暧昧话。 -
保留证据比转账更重要:
微信聊天别随手删!像本案,原告第一次转账因有“借”字记录,要回了10000元;第二次因聊天模糊,钱就打水漂。建议:转账后补一句“上次转的10000元是借款,记得还”,截图存好。如果对方拉黑你?赶紧录屏!别等分手后才想起来找证据。 -
别信“时间耽误费”这种借口:
被告说“你耽误我时间了,钱不用还”,法院根本不认!恋爱中的花销(如吃饭、送礼),除非是彩礼或买房,否则都算自愿赠与。想追回钱?必须证明当初是“借钱”,不是“讨好”。
最后提醒:很多人以为“转账记录=借条”,大错特错!民法典白纸黑字:没说清是借款,法院默认是送礼。下次给对象转账,多花10秒打几个字,能省你1万块!真遇到纠纷别硬扛,找专业律师梳理证据——但记住,预防永远比补救强!
(注:本文基于真实判决改编,已对当事人姓名、企业名称做匿名化处理,如“李某甲”简化为“李某”,符合司法文书公开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