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有血友病等基础疾病仍获全赔-谷城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鄂0625民初1673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谷城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4年8月10日18时20分许,汪某驾驶鄂F4**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谷城县镇街号门前路段时,为超前方车辆行至路左,撞到对向车道直行的汤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致汤某受伤、车辆受损。谷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汪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汤某伤后先后三次住院:第一次在襄阳某中心医院住院8天,个人支付医疗费2225.32元;第二次在襄阳某中心医院住院14天,个人支付4536.52元;第三次在武汉某大学附属紫荆医院住院35天,个人支付17718.17元。此外,汤某院外购药3800元(汪某事前同意)。汤某自幼患血友病A型,治疗期间汪某垫付16228元。
法院判决:汪某赔偿汤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合计49333.91元,扣除已付的16228元,还需支付33105.91元;驳回汤某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特殊体质不减责,关键三步要牢记!
为什么血友病患者也能获全赔?
本案最值得关注的是:汤某天生患有血友病(凝血功能障碍),事故后因出血难止反复住院,汪某想以"疾病参与度"为由少赔,但法院坚决驳回!核心原因就两点:
- 特殊体质≠过错:法律上,受害人自身疾病(如血友病、高血压等)只是损害扩大的客观条件,和事故没有法律因果关系。就像花瓶本有裂缝,别人打碎它仍得全赔,不能说"裂缝导致碎得更狠,所以少赔"。
- 交强险是"护身符":汪某的摩托车没买交强险,本该由保险公司兜底的部分(如医疗费1.8万元限额内),全得自己掏!这是国家强制规定,千万别省这笔钱。
遇到类似事故,普通人这样做才不吃亏:
✅ 第一步:现场盯紧"三件套"
- 立即报警,等交警出《事故认定书》(本案汪某全责是关键!)。
- 拍下对方车牌、驾驶证、交强险保单(若没保单,直接记下"未投保")。
- 特别提醒:如果你有基础疾病(如糖尿病、心脏病),别怕提!但要说清"事故加重了病情",保留所有病历中"外伤导致"的描述(如本案"左下肢血肿与车祸直接相关")。
✅ 第二步:医疗费这样留证据
- 住院期间:每次缴费后,单独保存"医保报销后自付金额"的票据(如本案2225.32元、4536.52元等),别混着医保结算单。
- 院外买药:必须提前让对方书面同意(微信、短信都行),否则法院可能不认(本案因汪某当庭认可,3800元购药费全获赔)。
- 别犯傻:别轻信"私了"!本案汪某垫付1.6万还想赖账,最后多赔了3.3万。
✅ 第三步:索赔项目别漏算
- 误工费:没固定收入?按"居民服务业"标准算(本案法院用此标准),千万别乱报行业(汤某自称在药店工作,但没工资流水,法院没按高收入行业算)。
- 交通费:跨市治疗必须留车票!本案因多次去武汉,1000元主张直接获支持。
- 防坑提示:对方若提"疾病参与度鉴定",别慌!法院可能因技术难度无法鉴定(本案三家机构全退案),你坚持"事故是主因"就行。
最后划重点:
交通事故赔偿,从来不是"谁病重谁倒霉"。法律保护的是事故直接导致的损失,基础疾病不能当"甩锅"借口!但前提是——你得保存好每一笔自付医疗费记录、拿到交警责任认定书、拒绝稀里糊涂私了。尤其提醒车主:交强险是法律底线,不买=自己扛大梁!遇到纠纷别硬扛,专业律师能帮你把"该赔的1分不少,多要的1分不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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