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岁以上老人车祸受伤也能主张误工费-郸城县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1625民初6529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5年3月20日9时30分,王某驾驶豫Pxxx**小型普通客车,在郸城县金丹大道城郊乡马坟庄村路口,与自南向北横过公路的潘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相撞。事故导致潘某受伤、两车损坏。郸城县交警认定王某负主要责任,潘某负次要责任。潘某在郸城县人民医院住院19天,花医疗费9741.34元。经法院委托鉴定,潘某T12椎体骨折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180天、护理期90天、营养期90天。事故车辆在中国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事发时在保险期内。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中国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潘某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13464.03元;驳回潘某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383.5元由王某承担。
三、遇到类似车祸纠纷,当事人该怎么做?
核心提醒:年龄不是拒赔误工费的理由!
本案中保险公司曾以“潘某已66岁属被扶养人”为由拒赔误工费,但法院依然支持了2万多元误工费(按农村标准70%计算)。这给所有遭遇车祸的中老年人提了醒:
1. 只要实际劳动,就能主张误工费
• 误区:很多老人以为超60岁或65岁就不能要误工费。
• 真相:法律只看是否因伤实际减少收入。本案潘某虽66岁,但法院认定其仍从事劳动,按农村收入标准的70%支持了误工费。
• 怎么做:
→ 保留务农、打工、开店等收入证明(如村委会证明、工资条、转账记录);
→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按当地同行业平均工资主张;
→ 千万别沉默!保险公司拒赔时,必须主动提交证据反驳。
2. 伤残鉴定必须走法院委托程序
• 本案关键:潘某的伤残鉴定由法院摇号指定机构出具,保险公司想“重新鉴定”被法院驳回。
• 怎么做:
→ 切勿自行找机构鉴定(保险公司常以“程序不合法”拒赔);
→ 起诉时直接申请法院委托鉴定,确保结果有效;
→ 保存所有拍片、病历等原始资料供核对。
3. 保险公司这些“套路”要当心
• “扣除非医保用药”:本案法院直接按实际医疗费9741元全额支持,未扣减所谓“非医保部分”。
• “护理营养期只算住院天数”:法院按鉴定意见支持90天护理营养费,远超住院19天。
• 应对招:
→ 住院期间就请医生写清“需专人护理”“加强营养”等医嘱;
→ 对保险公司口头承诺不轻信,所有赔偿必须以书面协议为准;
→ 交强险范围内(20万元医疗+18万元伤残赔偿),保险公司必须先赔,别被“主次责任”话术忽悠少拿钱。
最后叮嘱:
车祸后48小时内务必报警并保留现场照片;
医疗费票据、修车发票一张都不能丢;
保险公司说“材料交来我们核算”时,先复印留底再提交。
记住:法律保护的是实际损失,不是年龄或身份。只要证据扎实,60岁种地老人和80岁摆摊阿婆的误工费,法院照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