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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完工后签“款项已结清”字据,再要钱难获支持 - 方城县律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6 方城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1322民初7294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0年6月2日至2020年11月13日期间,原告李某在被告南阳某甲公司处进行管道焊接铺设、设备改造等工程施工,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施工过程中,被告南阳某甲公司多次向原告付款:2020年8月28日付24000元,9月6日付3155元,9月23日和24日共付26000元,10月15日和18日共付30000元;2021年2月7日付60000元,9月1日和3日共付50000元;2022年1月20日付90000元,5月28日付25000元,8月20日付10000元;最后一次是2022年11月8日付62800元,原告李某签字的领款单上明确写着:“前期款项已结清,设备管道连接工程款抵沙石货款”。此后,双方再无施工合作。
原告李某起诉说,工程总款459160元,被告还欠191360元没付,要求法院判被告补钱并加利息。但法院查明,原告提供的工程清单是自己写的复印件,被告不认可;而2022年11月8日的领款单有原告亲笔签字确认“前期款项已结清”。法院最终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472元由原告自己承担。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一句话:干活没签合同,领钱时又大笔一签“款项已结清”,事后想再要钱,法院基本不会支持。原告李某的教训很典型——工程干完了,却因为几个关键疏忽,19万多元的欠款彻底打了水漂。

为啥法院不帮他?

  1. 没合同等于“裸奔”:双方全程没签书面合同,就像借钱没打借条,全靠嘴说。一旦闹翻,你说欠45万,他说只欠6万,法院只能看证据。原告自己做的清单,既没对方签字,又是复印件,法院当然不认。
  2. 签字就是“铁证”:2022年11月那次领款,李某亲手在单子上写“前期款项已结清”。这等于自己承认“钱已结清”,相当于给对方递了把“免死金牌”。事后反悔说“当时被忽悠了”,但没证据证明被胁迫,法院只能按字据办事。
  3. 录音证据也“废了”:原告还交了录音,但没附文字说明,对方拒绝质证。就像发语音不转文字,法官根本没法核实真假,只能当没听见。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咋办?

最后提醒:工程款纠纷里,90%的败诉都栽在“证据不足”和“签字草率”上。干活是本事,但留证据是保命符。下次签任何单子前,多花10秒问自己:“这句话签了,以后还能要钱吗?” 答不上来?宁可不签,也别埋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