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中新增工程量获认可但拒修设备要担责-辉县律师承揽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承揽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782民初4328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某甲公司从某乙公司承包梅兰氟化氢回转炉安装工程后,转包给王某甲施工。2022年6月17日,某甲公司与王某甲签订《安装合同》,约定安装费82万元。王某甲与王某乙合伙开始安装,至2022年11月17日安装结束,安装过程中新增了部分工作量。安装结束后,因厂家未架设固定电路,没有调试设备。
2023年9月4日,某乙公司通知某甲公司对安装设备的遗留问题进行整改维修,某甲公司通知王某甲维修,双方因新增工程量费用支付问题发生争议,协商未果,王某甲拒绝维修设备。某甲公司又雇佣他人进行维修,支出维修费25万元。2023年11月28日,某甲公司回复某乙公司遗留问题整改完成,某乙公司予以确认。
2022年6月17日至2023年1月18日,某甲公司支付王某甲、王某乙安装费95万元。后双方就剩余新增工程量的费用进行协商,某甲公司授权代理人丰某认可王某甲、王某乙新增工作量费用238700元。但是,因王某甲、王某乙不认可某甲公司支付的维修费25万元,双方协商未果。
法院最终判决:
- 王某甲、王某乙赔偿新乡某甲公司维修设备损失18万元;
- 新乡某甲公司支付王某甲、王某乙安装费10.87万元;
- 驳回新乡某甲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 驳回王某甲、王某乙其他反诉请求。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特别典型,就像我们身边经常发生的事:包工头干活时业主临时加活,结算时又不认账;发现问题后施工方因为钱没拿到拒绝维修,结果两边都吃亏。法院的判决给了我们三个重要启示,大家一定要记住:
第一,"加活"必须留证据,口头承诺不管用
王某甲他们能要到新增工程款,关键在于某甲公司的经理丰某在谈话录音中明确表示认可新增工作量费用238700元。如果没有这个录音,光靠他们自己写的"费用明细",法院根本不会支持。就像你去餐馆吃饭,老板说"这个送你",结果结账时又反悔,你没有证据就只能认栽。所以提醒各位包工头:业主说"加点活"时,一定要让他签字确认或录音,微信文字记录也行,但千万别只靠口头说说。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当场发微信:"王总,您刚说新增的XX工作按XX元结算,我马上安排工人做",等他回复"好的"就保存好。
第二,有问题先修设备,别拿质量当筹码
王某甲最大的错误就是某甲公司通知维修时,他们因为钱没拿到就拒绝去修。法院说得明白:合同约定"设备正常运转3个月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说明施工方有调试和维修的义务。你不修,业主找别人修花了钱,你得赔!这就像你修家电,修完发现有问题,师傅说"你先把尾款付了我才来修",你能同意吗?所以记住:发现设备有问题,先修好再说。可以书面告诉业主"我们按合同履行维修义务,但保留追讨新增工程款的权利",这样既守约又保护自己。
第三,双方违约要抵账,最后可能两头空
这个案子最可惜的是两边都有理却都吃亏:某甲公司没付新增工程款违约在先,王某甲他们拒绝维修也违约。法院一算账,王某甲他们多收了13万元(95万-82万),但要赔18万元维修费,最后还得倒贴5万元;某甲公司本来想拿回13万还赚25万,结果只拿回18万。就像两个小孩打架,一个推了对方,另一个又打了回去,最后老师各打五十大板。所以遇到纠纷千万别赌气,该修的设备要修,该要的钱通过正规渠道要。
给您的实操建议:
- 签合同时:一定要写清楚"哪些算新增工程"、"怎么计价"、"维修期限多长"。比如可以写"新增工作量需书面确认,按XX标准计价"。
- 干活过程中:业主说加活,立即用微信/录音确认;每天拍照记录施工进度;所有付款要求对方打收条。
- 发现问题时:先修好设备,同时书面说明"因XX问题产生额外费用XX元,将在结算时扣除"。
- 要钱有技巧:如果业主拖欠,别直接停工,可以发《催款函》并保留邮寄凭证,写明"若X日内不付款,将依法维权"。
- 真打官司时:手机里所有聊天记录别删!微信、短信都要保存原始载体(就是别清空手机),录音要刻成光盘提交法院。
最后提醒大家: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这个案子王某甲他们能要到部分工程款,全靠那个关键录音;但因为拒绝维修,又赔了大笔钱。所以干活要留痕,维权要理性,既别当"老好人"被坑,也别当"硬骨头"两头吃亏。遇到纠纷先协商,协商不成找专业律师分析证据,千万别自己赌气干蠢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