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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转包工程款纠纷中实际施工人必须证明直接合同关系-开封律师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8 开封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2民终3064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河南某乙公司是开封市某片区"国土投-全域3-8号院"一标段围墙工程的发包方。河南某甲公司作为承包方承接了该工程。王某声称自己实际施工了部分围墙工程(长度497米),约定单价330元/米,工程款共计164,010元,但河南某甲公司和河南某乙公司未支付款项。王某提交了与某乙公司员工汪某的工作群聊天记录、温某和杨某甲的通话录音、温某出具的承诺书等证据,证明自己是实际施工人。

一审法院判决河南某甲公司支付王某工程款164,010元,河南某乙公司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但二审法院查明:王某无法证明自己与河南某甲公司存在直接合同关系,也无证据证明杨某甲、齐某等人是代表某甲公司与其接洽工程。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王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王某自行承担。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干活前这3件事不做,工程款很可能打水漂!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一个血泪教训:在多层转包的工程中,你干了活≠一定能拿到钱! 法院只认"白纸黑字"的证据,不是谁干了活就给谁钱。王某干了497米围墙却一分钱没拿到,关键就在于他犯了三个致命错误:

❌ 错误1:只认"熟人介绍",不签书面合同

王某说工程是经齐某、杨某甲"介绍"接的,双方没签任何书面协议。但法院认为:

✅ 正确做法:
接活前必须签书面合同!哪怕工程再小,也要写清:
① 对方公司全称和负责人姓名(别只写"老张""李经理");
② 工程内容、单价、付款时间;
③ 双方盖章/签字。
如果对方死活不签?立刻放弃! 这90%是坑。

❌ 错误2:证据只留"边角料",不证明对方身份

王某有通话录音和聊天记录,但这些证据只能证明"温某知道王某干活了",却不能证明温某是某甲公司的员工或授权代表。法院明确说:

✅ 正确做法:
接活时当场核实三件事:
1️⃣ 拿手机拍下对方工牌/身份证(重点拍名字和公司);
2️⃣ 要求对方发书面派工单(微信文字也行),写明"我是XX公司员工,安排你施工XX工程";
3️⃣ 每次催款都录音,开头先问:"请问您是河南某甲公司的XX吗?"

❌ 错误3:以为"发包方知道我干活"就能直接要钱

王某举证某乙公司员工汪某在微信群安排过施工,但二审法院指出:

✅ 正确做法:
如果发包方现场人员直接指挥你施工:
① 立刻要求对方出具书面确认函(模板:"我司确认王某施工了XX工程,工程量XX米");
② 每次施工后让发包方现场人员签字确认工程量(别只拍照片!必须手写签字)。

📌 终极提醒:这3类人最容易拿不到工程款!

1️⃣ "熟人介绍"不签合同的——以为关系铁就口头约定;
2️⃣ 只拿中间人微信记录的——不知道保留对方公司身份证据;
3️⃣ 跳过中间环节找大公司要钱的——不懂"合同相对性"原则。

记住:法院不看你多辛苦,只看证据链是否完整! 工程干完前,务必收集齐"合同+身份证明+工程量确认+付款承诺"四件套。如果已经陷入类似纠纷,千万别像王某一样等到起诉才补证据——现在立刻:
1️⃣ 整理所有沟通记录(微信、录音按时间排序);
2️⃣ 找现场人员补签工程量确认单;
3️⃣ 咨询专业建设工程律师(注意:普通民事律师可能不熟悉工程纠纷!)。

干活是为了挣钱,不是为了打官司。提前把证据做扎实,比事后求爷爷告奶奶强一百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