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运输合同有效未签字结算单经认可可作为欠款依据-霍山县律师运输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运输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525民初3027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霍山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被告沈某在霍山县衡山镇某某村实施修路工程,工程施工中需要货车拉运修路开采出来的砂石,经刘某某介绍,原告洪某与被告沈某就运输相关事宜进行了对接,并达成了口头约定:由原告为被告运输工程施工产生的砂石,运输费8.5元/吨,每5000吨结一次账。随后,原告用自己的货车同时联系了华某某、倪某某等人带着货车与其一起拉运砂石,运费由原告负责对接收取,后再向他们发放。自2024年11月29日起,原告等人开始拉运砂石,一直干到2025年春节前几天;自2025年3月20日起又开始拉运砂石,直到2025年4月18日结束,在此期间,均由被告沈某以及其所雇的现场负责人沈某奎进行工作调度和安排。由于运费经常不能及时支付,原告通过微信或者电话多次向被告催要,被告多次回复手头较紧,并承诺让原告放心,石料卖出去后会及时付清运费。
2025年4月18日,原告要求被告结算运费,被告让其和程某某对接,原告找到程某某,说明来意后,程某某当面拨通了被告的手机电话,在电话里,被告安排程某某将原告的运费结算一下,同时,被告和程某某在电话中对原告的运费进行了沟通,后,由程某某出具一份抬头写有"已付金宏运费款"的结算清单。在该结算清单里注明有支付和抵付原告运费的记录:2024年12月8日程某弟支付20000元,2024年12月26日沈某奎支付10000元,2024年12月29日被告支付10000元,2025年1月28日被告支付15000元,合计55000元;另外,原告用被告毛石抵运费19979元,被告总计清偿运费为74979元。清单的内容还注明原告总的运费为194553.95元,所清偿的运费为74979元,尚欠原告运费为119574.95元。在该结算单的落款处写有"牛角冲村张北村民组沈某工地",还写有"记账经手人程某弟",落款时间为2025.4.18。当天,原告将该份结算清单通过微信发给了被告,原告同时微信告知被告:"总共您欠我运费119574.9元整",被告对此没有回复。2025年5月13日,被告通过微信向原告转款3000元。对于下欠运费116574.95元,原告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法院。
另查明,原告绰号叫"金某甲"或者"金某乙",登记的身份证上的姓名为洪某。2024年12月29日,被告沈某微信询问原告:"是金某甲吗",原告回复:"是的,沈总",被告要求原告:"把实名发来",原告回复:"洪某"。
再查,被告沈某向法院提供一份其与案外人刘某某、程某弟三人签订的《合作协议书》,该协议书注明三人合伙施工霍山县衡山镇某某村三道河至小黄洞竹材道工程。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沈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所欠原告洪某的运输费用116574.95元,以及逾期付款损失(以116574.95元为基数,自2025年5月14日起按照年利率3.1%计算,至款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沈某负担。
三、遇到类似运输纠纷,您应该这样处理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即使没有签订书面运输合同,也没有老板本人签字的结算单,只要证据充分,照样能要回被拖欠的运费!作为经常跑运输的师傅们,我给您支几招,避免陷入"干活拿不到钱"的困境:
第一,口头约定也受法律保护,但记得"留痕"
本案中,洪师傅和沈老板只是口头约定了运费单价和结算方式,没有签合同,但法院依然认定了合同有效。为什么?因为洪师傅保留了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双方确实达成了合意。所以,您和对方谈好运输价格后,一定要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确认,哪怕简单一句"沈总,咱们说好8.5元/吨,每5000吨结一次,对吧?"发过去,对方回复"对",这就是有力证据!
第二,结算单没老板签字也能用,关键看"是否认可"
很多人以为,结算单必须老板亲笔签字才有效。本案中,程某弟出具的结算单上没有沈老板签字,但为什么法院认可了?因为沈老板让洪师傅找程某弟结算,在电话里亲自安排了结算事宜,洪师傅把结算单发给沈老板后,沈老板既没否认也没质疑,等于默认接受了。所以,当您拿到结算单后,一定要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发给老板确认,如果老板不回复但也没否认,后续再催款时他很难抵赖。
第三,别被"我们是合伙"的说法唬住
沈老板辩称工程是三人合伙,应该找三个人要钱。但法院没采纳,因为从头到尾都是洪师傅和沈老板对接,钱也是沈老板支付的。现实中,很多老板会说"我只是打工的"、"这是合伙项目"来推卸责任。记住:您只管和直接找您运货、给您派活、给您付钱的人要账!如果对方真是合伙人,他付完钱后自然会和其他合伙人算账,这和您无关。
第四,工程出事≠您拿不到运费
沈老板还说工地涉嫌非法采矿被立案,要等刑事案件结果。但法院认为,您只负责把已经挖出来的石头运到堆场,和"非法挖矿"是两码事。所以,即便工地出了问题,只要您运输的是合法开采的物料,且不知情违法情况,照样能要回运费。
给运输师傅们的实操建议:
- 开工前:通过微信确认运输单价、结算方式,哪怕简单几个字;
- 运输中:保留每次装货、卸货的记录,让现场负责人签字(像本案中的沈某奎);
- 结算时:把结算单拍照发给老板,文字说明"沈总,这是截至今日的运费明细,共欠XX元,请确认";
- 催款时:坚持用微信、短信等留痕方式,避免只打电话;
- 遇到推诿:别信"等工程款到账就给你"的空话,及时书面催告,必要时尽快起诉。
最后提醒:很多人觉得"打官司麻烦",但本案从立案到判决只用了两个多月(2025年8月11日立案,10月31日判决),而且法院支持了利息和诉讼费。现在立案都能网上操作,成本很低。记住,拖延只会让对方更觉得你好欺负,及时维权才是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