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代位追偿维修费获法院支持但利息请求被驳回-含山县律师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
案号:(2025)皖0522民初2862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含山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3年12月22日,温某驾驶小型客车在清溪服务区内与周某甲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马鞍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认定温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周某甲的轿车在某保险公司马鞍山市分公司投保了车损险,维修费用共计7600元,某保险公司已将这笔钱支付给修理厂。2023年12月25日,周某甲向某保险公司出具了索赔权利转让书,确认收到7600元理赔款,并将向温某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了某保险公司。
法院判决:温某需在10日内向某保险公司马鞍山市分公司支付7600元代偿款,但驳回了某保险公司要求温某支付利息的请求。
三、遇到类似纠纷怎么办?
这个案子很简单:你开车撞了别人的车,如果对方保险公司已经赔了修车费,保险公司就能“代替”对方来找你要回这笔钱。但法院只支持要回实际修车的钱(7600元),不支持再加利息。为什么?因为法律讲究“损失填平”——你赔的钱必须和实际损失一样多,不能多也不能少,更不能靠事故“赚钱”。
给普通人的实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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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肇事司机(温某的角色):
- 出了事故别躲!交警认定你全责后,赶紧赔对方修车费。如果对方保险公司已经垫付了,他们会拿着维修发票、事故认定书等证据来找你。
- 只付实际维修费,别多掏钱!对方如果像本案一样要求你付利息,直接说“不”。法院不会支持,因为法律只认“修车花了多少”,不认“拖了多久要加钱”。
- 关键动作:保留好事故认定书、对方维修发票复印件。如果对方拿不出证据(比如修车单造假),你有权拒绝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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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被撞车主(周某甲的角色):
- 事故后24小时内报警+报保险,拿到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这是“铁证”)。
- 修车时必须去正规修理厂,索要带公章的维修发票(写明车型、费用明细)。千万别私下收现金修车,否则保险公司可能拒赔。
- 如果保险公司赔了你钱,他们会自动获得“代替你去要钱”的权利(就是本案的“代位求偿”)。你不用操心,但记得签好索赔权利转让书——签了字,保险公司才能合法找肇事方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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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利息被驳回?普通人要记牢:
- 法律只保护“实际损失”。修车花了7600元,你就只能要7600元。保险公司想加利息?没合同依据!就像你去菜场买菜,付完钱不能说“拖了三天要多给1块钱”。
- 防坑提醒:如果保险公司或对方私下找你要“拖款利息”,别被吓住!直接说:“法院判例说了,只赔修车费,利息不合法。”
总结一句话: 事故责任要认清,修车发票留手中,保险公司代位追偿只认实际损失,多要一分都违法!遇到纠纷别慌,证据齐全就能守住钱袋子。记住,法律是公平秤——该你赔的跑不掉,不该你付的一分不用多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