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侵占公司货款签还款书不还法院判全额返还本金利息-庐江县律师不当得利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不当得利纠纷
案号:(2025)皖0124民初8805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张某系浙江某公司项目经理。2025年2月12日,张某以承诺人身份向浙江某公司出具《还款承诺书》一份,载明:“截止本还款承诺书签订之日,本人在做项目经理期间,代公司已收款263233元,收款后本人应第一时间归还公司,但都未将上述款项归还,而是私自用于个人消费。现本人对自己的侵占行为深表歉意,本人承诺在2025年9月30日前向浙江某公司归还上述所有款项。”同时,该承诺书中张某写明还款计划,承诺分八期返还合计250000元,如未按计划支付,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落款处张某签字按手印确认。后张某未按约还款。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张某在20日内返还浙江某公司263233元,并从2025年10月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就是银行当前的贷款利息标准)支付利息,直到钱还清为止;驳回浙江某公司其他请求(如保全费);案件受理费5279元由张某承担。
三、遇到类似纠纷,您该怎么做?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员工拿了公司货款不交还,签了还款保证书还赖账,法院照样让他连本带利全吐出来! 很多公司老板或员工可能遇到类似情况——比如销售员收了客户钱不入账、项目经理私吞工程款,或者员工签了还款协议却拖延不付。别慌,我用大白话告诉您怎么应对:
1. 公司老板注意:抓证据要快、要全!
- 关键动作: 像本案浙江某公司一样,第一时间让员工写《还款承诺书》。必须写清金额、用途(如“用于个人消费”)、还款时间,还要员工亲笔签字+按手印。光口头说“我会还”没用,法院只认白纸黑字的证据!
- 为啥有效? 本案中,张某自己写的承诺书直接证明了“钱该还却没还”,法院一看就认——这叫“不当得利”:你没合法理由占着公司钱,就得还!别等员工消失才着急,发现挪用当天就让他签书面材料。
- 额外提醒: 保留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辅助证据。如果员工躲着不见人(像本案张某下落不明),公司可向法院申请“公告送达”,一样能开庭判他赔钱。
2. 员工注意:签了还款书就别想赖账!
- 血泪教训: 本案张某以为玩失踪就能逃掉,结果法院判他不仅要还26万多本金,还要加付利息(拖得越久利息越高)。更惨的是,他承担了全部5000多元诉讼费,实际损失更大!
- 正确做法: 如果真挪用了公司钱,别拖!赶紧和公司协商分期还款,并严格按承诺时间付钱。本案中张某承诺2025年9月30日前还清,但10月1日没还,利息就从这天起算——晚一天都得多掏钱。记住:签了字的还款协议就是“法律紧箍咒”,赖账只会让债务雪球越滚越大。
3. 万一闹到法院,普通人也能轻松赢!
- 公司怎么告: 直接去当地法院(比如本案在安徽庐江县)起诉“不当得利纠纷”。重点提交《还款承诺书》原件,金额写清楚就行,不用复杂计算。法院会按LPR判利息(现在1年期LPR约3.45%,26万本金1年利息不到9000元,比高利贷低多了)。
- 员工怎么抗辩: 如果钱是公司欠你的工资或报销款,赶紧拿出证据(如工资条、发票)。但像本案张某承认“私自消费”,法院直接认定不当得利,连抗辩机会都没有!
- 重要忠告: 别学张某玩失踪!法院传票会通过公告送达(报纸或网上公示60天),你不到庭,判决照样生效。等强制执行时,工资卡、微信钱包都可能被冻结,征信还留下污点。
最后划重点:
- 对公司: 员工挪用公款后,3天内让他签还款协议,拖久了可能证据灭失。
- 对员工: 拿了公司钱就老老实实还,躲一天多付一天利息,得不偿失!
- 共同原则: 白纸黑字>口头承诺,早解决>拖成官司!
(注:本文仅基于公开判决解读,个案细节需咨询专业律师。文中浙江某公司、张某等名称已按法律文书规范匿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