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身疾病不影响交通事故伤残赔偿认定-弋阳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赣1126民初2377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12月17日15时00分许,花某驾驶赣E*****号小型轿车,沿320国道由弋阳县往贵溪市方向行驶,行驶至320国道某路段向右拐弯时,与同方向直行的由严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二轮电动车受损、严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严某被送往弋阳县某医院住院治疗10天,医疗费5,517.34元,出院诊断为胸12椎体压缩性骨折。出院医嘱包括:继续活血消肿治疗、注意休息及加强营养、绝对卧床休息8周、出院后建议休息三月。2025年1月16日、4月16日,严某前往弋阳县某医院门诊治疗,门诊费692.86元。2025年3月25日,严某经江西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一处十级伤残,误工期150日、护理期60日、营养期60日。2024年12月18日,弋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花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严某无责任。
另查明,案涉车辆在中国某公司投保交强险、商业三者险300万元及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中国某公司对严某的伤残鉴定结果有异议,但未申请重新鉴定。花某垫付医疗费3,293元,中国某公司垫付8,000元。
法院判决:
- 中国某公司赔偿严某各项损失116,187.58元;
- 严某向花某返还垫付医疗费3,293元;
- 驳回严某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自身疾病不是拒赔借口,关键看三点!
很多交通事故伤者担心:
"我本来就有腰椎间盘突出,这次事故导致骨折,保险公司会不会说伤残是旧病引起的,不赔钱?"
本案直接给出答案:不会!只要交通事故是伤残的直接原因,即使有自身疾病,照样全额获赔!
为什么保险公司质疑"自身疾病"仍要赔钱?
-
保险公司不申请重鉴=默认接受鉴定结果
本案中,中国某公司嘴上说"严某的骨质疏松影响伤残等级",却没向法院申请重新做鉴定。法院明确表示:质疑可以,但必须主动申请重鉴!否则就视为认可原鉴定。划重点: 对方保险公司光说"不合理"却不行动,你的鉴定报告就是铁证! -
医疗费别被"非医保"套路
保险公司常以"10%非医保费用不赔"为由压低赔偿。但本案因投保了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险,医疗费6,213.2元一分没扣。建议: 购买车险时务必加保这项(保费仅几十元),否则可能被扣10%医疗费! -
年龄大≠没误工费,有劳动能力就能要
严某已59岁,保险公司称"没收入证明不赔误工费"。但法院认为:只要能劳动,就有误工损失! 按江西省私营服务业工资标准,判了1.3万余元误工费。提醒: 农民、小商贩等无固定工作人群,保留村委会/居委会的劳动证明,误工费照拿!
遇到类似事故,三步守住赔偿底线
第一步:固定"责任全在对方"的证据
- 立即报警,务必拿到交警事故认定书(本案认定花某全责是胜诉基础);
- 拍下现场照片、监控录像,尤其要拍清对方违规行为(如本案"右拐未让直行")。
第二步:医疗和鉴定环节别踩坑
- 医嘱写清楚! 本案严某的医嘱明确写了"绝对卧床休息8周""加强营养",法院据此认定了40天营养期;若医嘱模糊,保险公司可能只认住院天数。
- 鉴定时机要卡准: 骨折类伤情建议治疗终结后3个月再做鉴定(本案严某出院2个月后鉴定,时机合理);
- 选对鉴定机构: 通过司法局官网查"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所",避免找野鸡机构!
第三步:对方扯"自身疾病"时这样反击
- 如果保险公司说"你本来就有病,骨折不全是事故导致",直接回应:
"请立即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不申请就视为认可我的伤残与事故有直接关系。" - 同时准备既往病历对比:证明事故前能正常劳动(如本案严某事故前无腰痛就诊记录),事故后才出现骨折症状。
律师提醒: 交通事故赔偿不是"保险公司说了算",而是"证据说了算"。本案严某能获赔近12万元,关键就是每一步都留好了证据。切记:
- 不要轻信"私了":对方说"给几千块修车"赶紧签协议?大错!伤残赔偿可能高达10万+;
- 医疗费垫付要留凭证:花某垫付3,293元有收据,法院判决严某返还,若无凭证可能打水漂;
- 别因年龄放弃索赔:60岁以下按20年算伤残赔偿金,59岁照样全额赔!
最后强调: 伤残鉴定出来后,如果对方3天内没申请重鉴,立刻起诉!拖得越久,对方越可能找借口扯皮。用好法律武器,你的健康损失,一分都不能少!